伴夏 作品

第一章(第3頁)

 110的同志小小的囧了下,大概也頭一次見著大半夜強行敲門買房子還理直氣壯的。

 “他砸門。”李櫟說道。

 五分鐘後,李櫟和醉鬼被帶回了派出所。李櫟一看,喲黑,挺豐盛,還有火鍋呢,旁邊還有兩袋兒速凍水餃。

 例行了解情況,110的同志聽完了他們倆的“回憶對話錄”更囧了。

 “這位先生,這就是你的不對了,大半夜的人家也不做生意,你還敲人家的門人家當然報警了。”警察同志說道。

 “他門臉上又沒寫著半夜不營業,也沒寫過年不營業。”醉鬼思維還是很清晰。

 “警察同志,他那個砸門法肯定是要打劫,根本不是買房子。”李櫟說道。

 “我看起來像打劫的麼?”醉鬼那細長的眼又眯著了。

 “你臉上也沒寫你不是。”李櫟拿他的話噎他。

 醉鬼那眼睛眯得更甚,李櫟莫名地打了個寒顫,有被鬼盯上的感覺。

 “警察同志,沒我事,我可以走了吧?”李櫟問道,快到十一點半了,得回去煮餃子吃年夜飯呢。

 “等等,沒完事呢。”警察同志說道,轉頭讓那醉鬼拿出身份證。

 他還是眯著眼看李櫟,一邊自西裝裡懷兜拿出個皮夾,扯出身份證放在桌上,倆小警察看了看進裡邊和老警察嘀咕去了,剩下李櫟和醉鬼在外間坐著,醉鬼還特意把椅子往李櫟身邊挪了挪,那細長的雙眼就沒離開過李櫟的臉,李櫟被看得要炸毛了。

 110同志出來把身份證還給醉鬼:“臧先生,你要買房也不是急於一時,要不,你先住幾天酒店吧,過了年讓小李給你找房子。”

 李櫟哼一聲,他寧可不做這筆生意,當然,如果佣金高的話他就忍辱負重一把也行,跟誰過不去也不能跟錢大爺過不去。

 “我從來不住酒店,不乾淨。”臧某人說道。

 “十塊錢一晚上的當然不乾淨。”李櫟又小聲嘀咕道。

 臧某人又斜視他,李櫟扭頭看警察,這下可以走了吧。

 “小李啊,要不你幫幫忙看哪裡有房子先讓臧先生對付幾天?”110同志說道。

 “沒有房源!”李櫟說道。

 “那你住哪兒啊?”臧某人問道:“我看你現在住店裡,你的房子租給我吧,到你給我找到房子為止。”

 “不租。”

 “五倍房租。”

 “不租。”

 “十倍。”

 ……

 “成交。”李櫟說道。那套房子他租下來是三千三,十天時間怎麼也夠給他找房子了,一天一百一,再乘以10那就是一千一,十天就是一萬一,不賺的是傻子,反正他這些天會住店裡:“不過,我只租給你十天。”

 “行啊。”臧某人細長的眼睛還是眯著,看著像只狐狸。

 “回去把合同簽了。”李櫟說道。

 “ok。不過,簽字之前我得先看房子。”臧某人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