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三河 作品

第14章 再也不相信營銷了,都是套路(第3頁)

 王進嚴把他母親發給他的懸賞通告轉發到林十三和另外兩個室友的手機。

 看到信息上的懸賞通告,林十三愣住了。

 “嶽勤勤,這名字怎麼這麼熟悉,貌似在哪兒聽過?”

 林十三對帆布包裡的狗子說道。

 “那不就是水庫那女鬼嘛!”

 “我乖,那我這豈不是發達了,十萬元,這不就是送錢嘛!”

 興奮過後的林十三馬上對王進嚴道:

 “這個人,我可以幫你找,但我要確定是不是找到不管是活是死都給十萬?”

 林十三最關心的就是錢,要是找到的是屍體對方不認賬咋辦?

 “你掉錢眼裡了。”狗子很是無語。

 “嘿嘿,你沒聽說過嘛!有錢能使鬼推磨,我掙多多的錢,萬一哪天遇到打不贏的鬼,就拿錢砸死它。”

 “那當然,失蹤那麼久都沒消息,我們也有心理準備,只要能找到,活見人,死見屍,就給錢。”

 “那帶我去她家,見她父母,我能找到?”

 “你有我表姐的消息?”

 “沒有,但我有尋找的辦法。”

 林十三又不是傻,怎麼可能說在水庫裡,直接說出來警察可不認為你能看見鬼,只能認為是你殺的人。

 儘管最後可能調查了不是,但抓起來關幾天是正常操作。

 萬一最後找不到兇手,認定是你殺的人,那豈不是完蛋了。

 “那還等什麼,馬上走,去我舅家,我打電話給班主任請假。”

 林十三背上他的帆布包,裡面現在裝的是忽悠人的道具,啊呸,是尋人必須物品。

 五分鐘後,四人出發。

 另外兩個也好奇,堅持要跟著去看看林十三是怎麼找人的,林十三沒說啥,王進嚴已就同意了。

 於是王進嚴就打電話給班主任請四個人的假。

 現在是高三,正課已經上完了,都是複習,查缺補漏的階段,大家都靠自覺,班主任不會強求學生必須到教室,所以說請假,都不問原因,就直接同意了。

 都是成年人了,學習要還讓老師一天逼著,你想啥呢!不可能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