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轉起來了(第2頁)

 

一句話,把自家的財力和權勢都炫耀了。

 

聞言,呂布打量了一會那馬,抬頭道:“可這既不是劣馬也不是老馬。”

 

“這算什麼”,公子哥矜持地笑了笑,“若是太原王氏的子弟想要,多好的馬都能弄到手!”

 

“如果我沒什麼錢,又不是什麼王氏子弟呢”,呂布有些鬱悶,怎麼買個馬都有這麼多門道。

 

“那就從軍去,選上騎士,官府白送你!”,公子哥答道。

 

只是要拿命去換而已。

 

邊郡子弟確實容易選上騎士,其中良家子出身的甚至有機會被調去雒陽加入羽林軍。

 

作為本地人,他們對家鄉和周邊胡人的地理風情知根知底,加之騎射俱佳,一旦保家衛國,就是邊軍的中堅力量。

 

從軍的條件也很簡單,只要滿足弓馬嫻熟即可。

 

其中弓箭是最為重要的作戰手段,也是邊軍主要的日常訓練內容,每年秋天會舉行一次射箭考試,稱為“秋射”或者“都試”,一般在八月中舉行。

 

射試要在十二支箭中命中六支才算合格,稱為“程”或者“當”;低於這個數字則需要解釋,稱作“爰書”;射中六次以上的,便在考績上記“勞”,每超出一箭記勞十五日,積勞可得升遷。

 

馬他搞不到,弓箭還是好弄的。

 

從此,呂布出門放牧時,身上會帶上弓箭。

 

他在很多事情上都有天賦,這很不公平。

 
比如炸裂的身體天賦,比如超出常人的時間.這方面,具體的可以去問嚴氏,畢竟男人不能自吹自擂。

 

但射箭上的天賦之高,實在是到了駭人聽聞的程度。

 

起初他放牧回家,偶爾帶回來羚羊和狍子這種草原上常見的獵物,妻子嚴氏對此表示很開心,家裡不僅從此不缺吃的,還多有剩餘。

 

自呂玲綺斷奶開始,就沒缺過肉吃。

 

隨著幾年,呂布越發熟悉這項技藝,事情很快就發展到,他所到之處,目視範圍內的獵物全部無處可逃,能活下來的唯一原因就是他實在裝不下了。

 

他帶回家的東西逐漸稀奇古怪起來。

 

比如一隻身子洞穿的鷹。

 

“這玩意有啥用”嚴氏問他。

 

“給妹妹玩吧。”,呂布默默把死鷹放在呂玲綺手上。

 

“那這個呢”,嚴氏又指著一條尾巴被釘住,還在吐信子的蛇,“也是給妹妹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