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八章 打著燈籠難找的女婿
五千多港幣是多少錢?
那就是不到兩千塊錢啊!
方家倒不是沒有這兩千塊錢,但是用兩千塊錢買一塊表,然後給女兒戴上,這實在是做不出來。
本來正在廚房忙活的孟繁錦,在聽到秦文輝說到這款表是什麼歐米茄的星座之後,第一個感覺就是太貴重。
退回去吧?
好像也不合適啊,畢竟這是程旭遠買給女兒的禮物。
而他們兩個,也是情侶關係。
退了禮物,讓他們兩個還怎麼處。
更何況,把禮物給退回去,一頭扎進愛情漩渦裡的女兒也不同意啊!
“五千多港幣!”方玉寧一把將那手錶拿過來,仔細的打量道:“感情這不是鎏金的,這是真金的啊!”
秦文輝看著老婆的樣子,不由得皺了皺眉頭。
他雖然瞭解老婆的性格,知道老婆不會讓自己去買這東西,可是看媳婦的模樣,那是真的喜歡啊!
小程你也是,秀恩愛就秀吧,買這麼貴的東西幹啥?
你讓哥們兒接下來怎麼弄啊!
就在秦文輝糾結的時候,方耕升回來了。
自從升職之後,方耕升身上的擔子更重,事情也更多了。
在秦文輝的感覺中,自己這位岳父身上的威嚴,也變得越來越重。
“啥,你說這一塊手錶就要五千多港幣,比一臺彩電還要貴?”方耕升在和家裡人打了招呼之後,就拿起了那塊腕錶。
秦文輝點頭道:“爸,這是歐米茄的星座,不但外形漂亮,而且做工精細的很,聽說誤差非常小。”
“還有,它這錶殼部分使用的金屬,應該是真金。”
方耕升看著那小小的手錶,心中也有些為難。
雖然這手錶很好,但是這件事情,實在是讓人難做。
讓女兒收下來,還是太貴重。
但是退又退不了!
“玉晴,這個手錶你敢戴嗎?”
方玉晴還沒有答話,方玉寧已經笑著道:“有啥不敢的,只是一塊表而已,誰能想到它會比一臺彩電還值錢。”
方玉晴沒有吭聲,但是看女兒的模樣,方耕升覺得,這兩個女兒的想法,應該是一個樣子的。
“這個臭小子,去香江交流,怎麼弄這麼多錢,他的港幣不都兌換成了僑匯券了嗎?怎麼還這麼亂花錢。”
秦文輝知道這件事情,畢竟他去接了王經理。
回來的路上,王經理是感慨不已。
對程旭遠這種作家,羨慕的不得了,所以對秦文輝,也提了當時的事情。
“爸,聽我們經理說,旭遠這次到了香江,可是不得了。”
“在香江大學交流的時候,直接倒背明史,把人家一個教授給整懵了。”
“他有這麼多錢,是因為連載他兩本書的兩家報社,怕他沒有錢花,都提前把下一個月的稿費給他了。”
“還有,他的《明朝那些事兒》授權給了《明報》出版,簽約之後,人家查先生也送了兩萬塊錢的簽約錢。”
“就這加起來,就是四萬多港幣。”
四萬多港幣,換算成大團結,好像也要一萬多。
孟繁錦有點擔心的道:“這些錢,他都花了嗎?”
“倒是沒有都花完,他除了自己買了一些東西之外,就將剩下的錢,借給了一同過去的交流團的成員,可是給大家幫了大忙。”
“不少人都對他讚不絕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