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郎山上有妖 作品

第72章 殺牛為禮,割鹿以賀,獻於五谷。(第2頁)

 如今的學室令,允許他借閱書籍,已經是一種恩典。

 在這個書籍被把控的年代,這種學室的出現,本身便是一種進步。

 這一場雨,起的突兀,結束的也很突然。

 下市末 ,便已是烏雲驅散,光明灑進人間。

 這一刻的天空藍的透徹,彷彿被洗盡鉛華,只留下了最初的純粹。

 坐在大石上,岷拿著一塊洮水石在磨,他準備將這一塊石頭磨平。

 雖然很是緩慢,但,事在人為。

 少年人的好奇,終究是要在這人世間留下些許痕跡。

 憑空而出的物件,那就只有妖孽才可以做到,一個人生活在這種吃人的世道,最重要的一件事,便是謀己。

 岷從來都是一個惜命之人。

 若是一件東西拿出來,可以得到很大的利益,卻不能保證他的安全,岷就算是放棄利益,也不會拿出來 。

 人都是自私的。

 更何況,岷來自哪個利己主義興盛的年代。

 ........

 “岷,你在幹什麼呢?”

 固從縣府回來,看到岷一直在磨著石頭,不由得開口,道。

 “大父回來了啊?”

 岷朝著固笑了笑,然後舉起手中洮水石:“這塊洮水石不錯,孫兒試試能不能磨平,用來壓竹簡!”

 “反正也是閒著!”

 “哈哈哈.......”

 固大笑一聲,沒有多言,而是走進了主屋,去換乾的褐衣。

 在家中,他們都穿的褐衣。

 也就只有岷前往學室,才會穿常衣,穿戴整齊,以示對於知識的尊重。

 “再過半月便要社祭,到時候,大父帶你去看!”還好乾褐衣的固,走出來朝著岷,道。

 “社祭麼?”

 在這個時代,祭祀是很重要的事一件事。

 不管是對於國家,還是對於庶民。

 特別是社祭!

 這可是與郊祭並列的大祭。

 這是舉國性質的祭祀。

 而且,周禮規定,天子將祭,必先習射於澤。

 這種射禮,一般都是要求秦王親自射萬獸,祭祀於咸陽。

 在臨洮縣這種貧瘠之地,一般都是縣令主祭。

 《孝經》記載:社,土地之主,地廣不可盡敬,故封土以報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