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郎山上有妖 作品
第72章 殺牛為禮,割鹿以賀,獻於五谷。(第2頁)
如今的學室令,允許他借閱書籍,已經是一種恩典。
在這個書籍被把控的年代,這種學室的出現,本身便是一種進步。
這一場雨,起的突兀,結束的也很突然。
下市末 ,便已是烏雲驅散,光明灑進人間。
這一刻的天空藍的透徹,彷彿被洗盡鉛華,只留下了最初的純粹。
坐在大石上,岷拿著一塊洮水石在磨,他準備將這一塊石頭磨平。
雖然很是緩慢,但,事在人為。
少年人的好奇,終究是要在這人世間留下些許痕跡。
憑空而出的物件,那就只有妖孽才可以做到,一個人生活在這種吃人的世道,最重要的一件事,便是謀己。
岷從來都是一個惜命之人。
若是一件東西拿出來,可以得到很大的利益,卻不能保證他的安全,岷就算是放棄利益,也不會拿出來 。
人都是自私的。
更何況,岷來自哪個利己主義興盛的年代。
........
“岷,你在幹什麼呢?”
固從縣府回來,看到岷一直在磨著石頭,不由得開口,道。
“大父回來了啊?”
岷朝著固笑了笑,然後舉起手中洮水石:“這塊洮水石不錯,孫兒試試能不能磨平,用來壓竹簡!”
“反正也是閒著!”
“哈哈哈.......”
固大笑一聲,沒有多言,而是走進了主屋,去換乾的褐衣。
在家中,他們都穿的褐衣。
也就只有岷前往學室,才會穿常衣,穿戴整齊,以示對於知識的尊重。
“再過半月便要社祭,到時候,大父帶你去看!”還好乾褐衣的固,走出來朝著岷,道。
“社祭麼?”
在這個時代,祭祀是很重要的事一件事。
不管是對於國家,還是對於庶民。
特別是社祭!
這可是與郊祭並列的大祭。
這是舉國性質的祭祀。
而且,周禮規定,天子將祭,必先習射於澤。
這種射禮,一般都是要求秦王親自射萬獸,祭祀於咸陽。
在臨洮縣這種貧瘠之地,一般都是縣令主祭。
《孝經》記載:社,土地之主,地廣不可盡敬,故封土以報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