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三月 作品
第69章 偏執(第3頁)
午飯,袁家也算是很盡力地準備了一鍋蘿蔔湯,裡面放了幾根粉條,還有幾片透亮的肥肉。
蒸了高粱面窩窩頭,和一鍋紅薯。
肥肉和粉條是招待客人的,自家人都是一碗蘿蔔湯一塊窩窩頭。
姜知知見袁家五歲的兒子,淌著鼻涕,站在桌邊,眼巴巴的看著他們碗裡的肉,把碗裡的肉夾出來分給了他和一個最小的妹妹。
袁母趕緊攔著:“給蛋蛋吃就行了,不用給五秀,一個小丫頭吃了也沒啥用。”
姜知知見大家都不吱聲,顯然是贊同袁母的觀點,還是堅持把肉夾給了五秀:“沒事,她太瘦了,就給她吃吧。”
心裡卻不是滋味,如果不是怕弄黃了梁大壯的相親,她真想反駁幾句。
吃完飯,雙方都很滿意,就約著回頭去男方家裡吃飯,到時候就要確定具體哪天辦婚禮了。
又閒聊幾句,坐著毛驢車回清泉村。
回去的路上,馬寡婦問梁大壯意見:“大壯,你覺得二秀咋樣?”
梁大壯撓頭:“我說了又不算,我媽看著喜歡就行。”
馬寡婦樂起來,拍了梁大壯肩膀一下:“你個熊孩子,媳婦以後是要跟你過日子的,你得喜歡才行。”
楊鳳梅眯眼樂著:“我看著就挺好,二秀那姑娘看著就能幹,就是他們家,條件實在太差。不過也沒事,等過個幾年,三個兒子長大了,那也都是能立門戶的。”
馬寡婦贊同:“是啊,而且二秀家條件不好,嫁過來保準能聽你的話,你要是找個條件好,嫁過來肯定不會伺候你。”
姜知知只是聽著,對現在這裡的婚戀態度,十分的不贊同。
可是大部分人又都是這麼過來的。
到了村口,馬寡婦著急回家上茅房,梁大壯去隊裡還驢車。
姜知知才有和楊鳳梅說話的機會:“嬸子,明天沒啥事,我陪你去市裡看病,到時候就跟我叔說,是你陪我去市裡買點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