酆行者 作品

第1章 初識新地(十七)(第2頁)

 大嫂的一番話說得太好了!二哥、二嫂、文秀不由得就鼓了掌。

 孫小紅高高興興地收下了圍巾。不過,這會兒還不是戴圍巾的時候,她小心翼翼地把它放在櫃子裡。

 孫小紅本身就是一個悟性很高的人,但是她發現文秀比她悟性要高,雖然文秀讀書並不是那麼好,但是她的眼光、判斷力卻是超過一般人的,許多難以判斷的事情,她的直覺往往是最佳選擇。比較典型的就是她和酆佩軒的關係方面,酆佩軒是個才子,而且厚道;但是由於他家裡貧窮且貌不出眾,沒有女生看上他,只有文秀不僅發現了他的優良品行,而且大膽地去追求自己看上的男生;等到別人也發現了酆佩軒時,她已經和他定親了。在家裡不同意的情況下,許多青年男女都妥協了,但是文秀卻堅決不妥協,最終還是她是對的。所以,孫小紅認為,將來文秀和酆佩軒肯定會過的很幸福的。

 吃過晚飯後,文秀進到爸爸媽媽的房間,拿出所發工資都交給媽媽,說:“我第一次發的工資,要交給爸媽。”媽媽不接,說:“誰興的這個規矩?不應該。”

 文秀懇切地說:“應該的,父母養大我不容易,從來都是不讓我受一點委屈,啥好吃的、好玩的都是盡著我。現在我工作了,不該孝敬父母嗎?”

 爸爸解釋說:“不是說你不該孝敬爸媽,而是說你不該把工資都交給爸媽。你不用花錢嗎?對了,你把工資都留著要交給爸媽,那你買菸、衣服、玩具等等的錢哪來的?”

 文秀解釋說:“以前爸媽哥嫂給的,我現在手裡還有一些,夠我花了。爸媽不必為我操心。”

 媽媽說起了另一件事:“你爸說,你是個女孩子,在外工作,沒有手錶不中,想給你買塊兒手錶,本來還差一點,你一下拿過來四十多塊,足夠了。”

 文秀急了:“爸,媽,我不要手錶!人家上班好幾年,甚至幾十年的,還沒戴手錶呢,我上班一個月就戴手錶,讓人家怎麼看我?我不是太顯擺了嗎?我買了個馬蹄表放在宿舍,完全可以掌握時間,手錶的事不要再提了,就是買了我也不要,過幾年再說吧。”

 文秀接著說:“聽說廣州那裡有外國走私來的電子錶,才幾塊錢,還走的準,一樣可以掌握時間,不過沒見過。”

 媽媽不以為然地說:“你一個女孩兒家,戴個電子手錶不好看。戴手錶不光要掌握時間,也要好看的,好看比掌握時間還重要。”

 文秀笑著說:“俺媽的思想很超前,一點不落後。”

 媽媽不客氣地說:“你個小妮兒,就興你思想超前,就不許你媽思想先進一點?”

 爸爸笑著說:“你不要小看你媽,她思想可是一點都不落後的。”

 文秀委屈地說:“我哪敢小看俺媽?俺媽年輕時候可漂亮了,是個大美女呢,現在也還是很好看。”

 媽媽不滿地說:“秀秀你就笑話你媽吧。”

 文秀辯解說:“誰笑話媽了?我說的可是真的,一點不假。”

 爸爸解釋說:“哼,你哪兒知道你媽?你媽年輕時候不僅長得漂亮,還有文化,那時候初中文化都已經是很高的文化了,你媽當過生產隊婦女隊長,當過大隊婦女主任,後來因為要照顧你們兄妹仨,才不幹了。”

 文秀調皮地說:“嗨,我媽還是老領導、老幹部呢,跟我爸一樣。”

 媽媽不滿地說:“你就胡說吧。”

 媽認真對文秀說:“秀秀,你暫時不買手錶可以,可是該穿衣裳還是要穿的,多買兩件新衣裳,不要委屈了自己。以後你成家了,負擔就重了,沒錢買衣裳了,趁現在沒負擔,又年輕,穿衣裳也好看,好好打扮幾年,以後想穿也穿不了了。”

 文秀不解地問:“咋?媽你是說我成家了就沒錢買衣裳了?”

 媽解釋說:“這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你天天做飯帶孩子,忙裡忙外的,自己也覺得沒個好歹了,再說身體也變形了,想穿也穿不出個好樣了。你媽說的不中聽,但是是實話,你不要怪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