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花開凡塵(九十六)(第2頁)
媽媽試探著問:“秀秀,你沒想給你女婿花點錢嗎?”
不問還好,一問文秀就氣不打一處來,她憤憤地說:“不提還好,一提就生氣。我想為他花點錢,他總是不讓。我跟他去逛商店,有一件特別適合他穿的夾克衫,才九塊錢,因為我認識那個老闆,才便宜的,他死活不要,我好說歹說,他就是不要,最後我說:‘你要實在不要,那就給你弟弟買回去,他也大了,以後也要娶親的,也該穿戴注意一點了。’這樣他才勉強同意買。他還搶著去交錢,被我硬給擋住了。我說:‘你這是搶啥呢?咱倆誰交錢不一樣嗎?’他說:‘一樣是一樣,你畢竟還沒過門嘛,怎麼能讓你花錢呢?’買年貨的時候也那樣,死活不讓給他家買,我說:‘咱們置辦年貨,咱倆在一起,你不讓給你家買,你這不是對我不認可嗎?我以後還怎麼到婆家去?再說也花不了幾塊錢。’他對別人倒挺大方,對自己特別摳門,我跟他接觸多了慢慢也學得摳門了。唉,一想起來就覺得氣人。”
媽語重心長地說:“秀秀啊,到婆家比不得在孃家,說話辦事都不能魯莽,對女婿說話也要注意,不能想說啥就說啥。佩軒他是從過苦日子過來的,過慣了苦日子,省吃儉用慣了,你想給他買點東西要好好說,不能急,不能說難聽話,知道嗎?你從小生活無憂無慮,吃飽穿暖不成問題,你理解不了他,你要學會尊重他的習慣,慢慢改變他,要好話好說,不能不順你的意你就不管三七二十一給人家來一炮,知道嗎?你是好意,佩軒也是個懂事的孩子,你好好說了,他不可能不理解你,不可能不領你的情。”
文秀沒想到媽說出來這麼通透的話,她雖然沒有像媽說的那樣對待佩軒,但是她也應該對佩軒更軟化一點,也許她軟化一點效果會更好。像媽說的那樣,佩軒不是不懂道理的人,他看的遠,看的深,做事縝密,考慮長遠。只是他總是不想讓她為他花錢,這讓她很不滿意。因為她愛他,總想為他做點什麼,想為他花點錢。再說她手裡有錢,不是沒錢。媽的意思是要講策略,要溫柔地說服他,這本來是自己的長處,可是現在自己反而不用自己的長處,而是用粗暴的方式,所以不容易達到目的。即使達到目的了,也是讓佩軒不太痛快。媽的話提醒了她,讓她清醒了許多。
文秀點點頭,說:“媽說得對,我記住了。不過我也沒有胡攪蠻纏非要他聽我的不可。”
媽接著說:“媽知道你是個好孩子,知道心疼女婿,他家現在條件一般,你應該多幫幫他。不過呢,你要多動心眼,講出來讓他拒絕不了的理由,讓他高高興興地接受,這不是更好嗎?”
文秀辯解說:“媽,你不知道,他就是不想接受我幫他,他說他每月有二十二塊的助學金,足夠他花了,甚至花不完,所以他就不要我的錢,一點都不要。他還說:‘秀秀,你現在掙了錢要給爸媽多花一點,以後你成家了,有自己的小家,需要花錢的地方就多了,為爸媽花錢的機會就少了。趁現在你沒啥負擔,掙了錢多給家裡,為家裡多做點貢獻。’他這麼說,我想也對,所以呢,媽,這些錢都給你,花到家裡,也算是我孝敬爸媽的一點孝心。”
媽媽意味深長地說:“佩軒一個月二十二塊錢還花不完,真是夠節儉的,不容易呀。何況北京是大城市,東西還可能貴一點,他肯定是省吃儉用,什麼都不捨得買,也難為這孩子了。”
文秀一想,是這麼回事,二十二塊錢,除了吃飯還能剩下幾塊錢呢?他說吃飯需要十四、五塊,也就剩沒幾塊錢了,一個月這幾塊錢還花不完,要剩下幾塊,也不知道他怎麼過的。想到這,文秀心裡一陣好難受。心想,自己手裡這麼多錢,卻給不了他,怎麼辦才好呢?她知道他很節約,可是也無能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