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兩地牽掛(五)
五
兩家的糞坑都挖完了,佩軒像完成了一件大事一樣,鬆了一口氣。他暗自想,以後只要他在家,挖糞坑的活就都由他來幹。
這天已經是正月十四,明天就是正月十五元宵節了,這附近有這樣的習慣:出嫁的姑娘正月十五要回孃家。而且這裡也興過正月十六,把十五、十六參照大年三十、大年初一來過,也就是說,正月十五、十六是非常重要的節日。吃飯也是仿照三十、初一,十五的中午、晚上和十六的早晨、中午,比較講究,正如三十的中午、晚上和初一的早晨、中午比較講究一樣。在當時生活的情況比以前好一點,那麼過節的氣氛也就稍濃一些。
吃過中午飯,佩軒拿了一些禮品,去了劉莊文秀的家裡,因為他明天就要去上學了,走之前應該去看看未來的岳父岳母。文秀知道他要來,在家裡等著他。他來了先跟爸媽打招呼,坐下來陪爸媽說了一會兒話。媽囑咐他說:“唸書也是一件苦差事,生活上不要太節儉,該花的錢要花。現在秀秀每個月也有不少的工資,我聽她說,你半年也沒有讓她給你寄一點錢,她心裡很難受。家裡有你爸的工資,一點不缺錢,秀秀掙的錢她和你花就中了,不用給家裡。你不讓她為你花一點錢,她心裡很不是滋味。”佩軒解釋說:“媽、爸,我在學校也沒有很節儉,該花的錢都花了。我去的時候文秀給我一百塊錢,我買日用品也就花了不到五十塊錢,一個月我還有二十二塊的助學金,足夠我花還不止,還有幾塊錢的節餘。所以我一直有好幾十塊錢在手裡,一些同學沒錢了,我還經常借給人家。文秀每次寫信給我,都說要給我寄錢,我說我手裡有不少錢,確實不需要,就沒讓她寄。放假回來,我手裡有八、九十塊錢,給娘一些,我手裡還有一些,不缺錢,而且二月份的助學金也要發,這已經夠我一個學期花了。”
媽語重心長地說:“佩軒,你是在北京,這是最大的城市,花費肯定要比安陽這樣的城市高得多,你一個月十來多塊錢的伙食費肯定是最省的,你不能太委屈自己,吃飯上不要省,省不出來幾個錢,身體還吃虧。零花錢也要花,還有你們同學一塊去玩啥的,也不能顯得小氣。所以呢,秀秀手裡有錢,要給你,你就順著她一點,要不她心裡會難受的。其實現在秀秀也受你影響很大,雖然她掙錢了,也是不肯花錢,買個衣服都捨不得。說她了,她就說:‘我現在是有婆家的人了,不能天天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顯得張揚。’我說她不能十七、八歲就顯得老氣橫秋的,趁著年輕,該穿就要穿,那麼好看的閨女,不能土裡土氣的,要像個年輕人漂漂亮亮的樣子,這樣人家就更看得起。咱雖然不是要最時興的,也不能顯得很寒酸,咱有這個條件。如果咱的條件不好,那樸素一點也應該,可是咱的條件還算不錯,再顯得寒酸就有點不合適了。”
文秀早就過來聽媽說話了,聽到這裡,就不客氣地對佩軒說:“佩軒,聽到沒有?咱媽的話,你聽不聽?”佩軒委屈地說:“我啥時候也不敢不聽咱媽的話呀,咱媽說的很對,尤其是說你,連件衣服都不捨得買,連個手錶都不敢戴,也確實有點不夠大氣。媽說我的話,我記住了。以後按媽說的辦。”爸也說:“佩軒、秀秀,你媽說得對,艱苦樸素雖然是對的,可是該花的錢不花也不對。你們都大了,是成年人了,穿戴打扮都要體面,不能邋遢,這是基本要求。尤其是秀秀,要有幾件像樣的衣服。佩軒也一樣,大城市要求更高一些,雖然咱們不要很講究,也不能很隨便。”佩軒鄭重地說:“爸說得對,我記住了,按爸媽說的做。”文秀也說:“爸媽說得對,不過我也沒有不捨得花錢,該花的都花了,這不手錶也戴上了,不戴也不中啊,一家人都恨不得吃了我。我一看不對頭,趕快接過了二嫂的手錶,再不敢不聽話了。哈哈。”媽不滿地說:“秀秀你還說呢,你早該聽話,你戴上手錶氣質就是不一樣,知道不?為啥人家相親的人都要戴手錶?沒有手錶的也要借塊手錶戴上,一是顯得條件好;二是顯得氣質好,層次高。一家人對你秀秀都很關心,你偏不領情,就是不要手錶,所以你大嫂和二嫂才自告奮勇要治服你,非讓你戴上手錶不可。”媽的話一說,一家人都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