酆行者 作品

第1章 兩地牽掛(五十五)(第3頁)

 就這樣,高所長他們一行與文秀談完了話,又去跟甄助理告別,甄助理要留他們吃飯,高所長笑著婉拒了。他們回到派出所,整理了文秀的意見,就到公安處找曹處長簽字,然後交給市檢察院。

 文秀上午跟派出所談完話,已經接近中午了,她去食堂吃完飯就去宿舍休息了。她想著對唐英俊的諒解和寬恕對不對呢?應該不應該呢?她覺得是對的,也是應該的。他畢竟不是一個大奸大惡之人,應該給他改過的機會,不能一棍子把他打倒。再說,文秀想自己已經向唐英莉承諾要諒解和寬恕唐英俊,也已經慎重考慮過這個問題了,現在應該是兌現承諾的時候了。她感到,唐英俊如果放出來的話,肯定會吸取教訓、悔過自新的,所以她對他的諒解和寬恕也算是做了一件好事。挽回他總比把他推向深淵好吧?得饒人處且饒人嘛。 文秀這樣想著,就慢慢睡著了。

 她醒過來的時候,想到該不該給佩軒寫信把這件事說一說呢?她拿不定主意。最後想想,還是不說為好,因為說了佩軒也幫不上她,再說她也不需要他幫她。說了淨是讓他擔心,影響他讀書,還不如不說。再說,這件事這麼複雜,寫信能說清楚嗎?她自感寫信是說不清楚的,所以還是不要說了。

 下午她去上班的時候,唐英莉又來了,文秀實話實說,向唐英莉講了上午跟高所長他們談話的內容和結果,唐英莉聽了不斷地向文秀表示感謝。唐英莉說到對文秀的經濟補償問題,希望她提出的標準要儘可能地高,因為第一,這樣可以通過經濟的方式讓受害人得到一些補償,等於減輕了一些對受害人的傷害;第二,受害人提出高標準的補償才能更多地減輕施害人的罪責,否則就不能減輕施害人的罪責;第三,補償了受害人,作為施害人的唐家內心才能安寧一些,否則內心是不安的,是不能原諒自己的。文秀聽了,仍然拿不定主意,因為索要更高的補償,是違揹她的本意的,也是違揹她做人的原則的。但是她索要更高的補償,恰恰是在幫對方的忙,是在做對對方有利的事,這是一件對雙方都有利的事,為什麼不能去做呢?最終她決定去做,但是還是不要提很高的補償標準,適當就可以了。

 唐英莉還難為情地說:“文秀妹妹,我還想給你說一件事,這件事說出來顯得很俗氣,不過我本是個俗人,覺得還是應該說出來。是這樣的,妹妹,你給英俊、給我們家幫了這麼大的忙,我們無以為報,我們還是想補償一點你的大恩,就是想通過我們家的關係幫你把戶口從農村遷到安陽市來,也想法幫你轉成正式工,把你的工作問題給解決。我們想了,如果努力去做,這些事也是可以做到的,雖然做法上不見得那麼光明正大,但是結果上是能辦好的。我希望你答應。”文秀果斷地拒絕了唐英莉的這個請求,她直白地說:“謝謝大姐的好意,你和叔叔、阿姨的心意我領了,不過這些我不需要,我覺得順其自然更好。請大姐尊重我的選擇。謝謝大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