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娃 作品

第一百一十一章 好槍(第3頁)

    王家祥接過槍,左看右看,喜歡的不得了,少不得也要打聽一下價錢。

    當得知這槍的價格後,王家祥倒吸了口涼氣,“這麼貴啊,哎呦,那可買不起。

    唉,時代不一樣了,像我們這些硬橋硬馬的老把式,都施展不開了。

    現在遇見獵物直接開槍,我們那時候,那都是用刀上前去捅。

    那可不一樣,沒點兒真本事,獵物拿不下。”一邊看著,王家祥酸了吧唧的說道。

    劉東山一聽這話,不樂意了,於是伸手拿過來自己的槍。

    “兄弟這話就不對了,打獵用槍,這是進步啊。

    槍的殺傷力多大?那是刀和弓弩能比的麼?

    打獵也不是比武,非得拼什麼工夫,只要能把獵物幹下來,啥趁手就用啥唄。”

    劉東山本來就看不上王家祥,聽他說那些話,心裡更是不痛快,自然是不給王家祥留面子。

    “我就覺得有槍挺好,就這槍在手,別說野豬,遇上黑瞎子、大爪子,我都敢照量照量。

    兄弟,你以前打過幾個黑瞎子啊?”

    這麼一問,王家祥當時不說話了。

    還打幾個黑瞎子呢,有一年他跟幾個人去殺黑瞎子倉,殺禿嚕了,差點兒沒回來。

    其實王家祥平常時候,也就是進山打點兒野雞、野兔,頂天了能打個狍子。

    沒有趁手的傢什,弓弩射程短,殺傷力差,打不了太大的獵物。

    他家大黑、二黑都是幫狗,進山打獵必須有頭狗帶,所以打野豬的話,必須跟別人合夥。

    去年跟曲紹揚他們一起打獵,那就算王家祥這輩子狩獵生涯裡,收穫最大的一次了。

    要不然,今年他們也不可能又去找曲紹揚。

    這人,也就是嘴上功夫,成天吹吹呼呼的好像他多能耐一樣。

    實際上,真要是單拎出來,未必好使。

    當然,王家祥畢竟歲數在這兒,經驗還是有的。

    而且他自己也不覺得自己差,總覺得他就是運氣不濟,沒趕上好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