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狼木 作品

第14章 締造貞觀之治的太宗君臣

唐太宗李世民是位胸襟開闊、辦事果決且眼光長遠的英主,但同時也是活生生的人,難免會犯錯。作為手握生殺大權的一國之君,出現過錯能夠不自歁、不推諉,並且及時加以修正,實屬難能可貴。

 從史書客觀詳實的描述中,我們看到的李世民,是一個交織著善惡、活脫脫的人,而不是高高在上、毫無瑕疵的神。

 【01】不被親情左右

 上文提到,太宗與長孫皇后伉儷情深。長孫皇后病逝,太宗愛屋及烏,非常疼愛他與長孫皇后所生子女。一次,有人挑唆太宗,說朝中三品以上高官對魏王李泰很輕視。李泰是長孫皇后第二子,為人有才學、知禮儀,很受太宗器重。

 太宗一聽兒子受氣當即火冒三丈,立刻召來三品以上官員訓話,聲色俱厲的指責他們:“當初隋文帝在位,一品以下官員在他兒子面前尚且唯唯諾諾,難道我的兒子就不是天子之子!我不過對他們管教嚴些罷了,你們竟敢輕視李泰,我要是由著他來,你們算是什麼東西!”

 房玄齡等一眾大臣嚇的跪伏於地不停叩首請罪,只有魏徵面不改色,嚴肅的對太宗說:“臣敢說群臣之中沒人會輕視魏王!而且按照禮法,三品以上官員是國家棟梁,您在他們和您兒子面前不應分出親疏。若是綱紀紊亂,咱們另當別論。但以您的聖明,必定不會縱容魏王折辱大臣。隋文帝嬌慣兒子,任由他們僭越禮法,以至遭到滅族之禍,這有什麼可效仿的!”

 太宗愣了一下火氣全消,略顯尷尬的說:“你講得太有道理了,不得不讓人心服!朕因私愛而忘公義,剛才還覺得佔理,聽了你的話才覺理屈。看來,當君王的不能被親情所左右啊!”

 【02】錯了就是錯了

 太宗因聽信讒言,處死了被他一手從基層提拔起來的優秀大理卿張蘊古(相當於最高法院院長)。

 此事對大唐司法產生了嚴重負面效應,法官因害怕擔責,將“重罪輕判”當成紅線,誰也不敢輕易觸碰,以致時常出現“無罪判有罪、輕罪定重罪”的現象。

 太宗得知後,找來時任大理卿的劉德威談話。

 “最近怎麼判重刑的這麼多啊!”太宗有些不滿的問。

 劉德威深知太宗為人,索性實話實說:“此事的責任在您,與臣子們無關。聖上宅心仁厚,刑法自然寬和;聖上崇尚峻法,刑法勢必嚴苛。”

 “朝廷明文規定:把人抓進來誤判的,連降三級;把人放出去、放錯了,卻要連降五級。判錯了、判嚴了不要緊,放錯了、判輕了卻要擔大責。官吏出於自身利益考量,只能枉顧事實寧嚴勿松。不是有人教唆他們,只是畏懼獲罪罷了。陛下如果不將個人喜好摻雜進來,一切按律法行事,這種風氣自會扭轉。”

 其實在張蘊古一事上,太宗已向魏徵表達過悔意,並將“判處死刑必須經過五次奏告,獲准後方可執行”寫進了律法。聽了劉德威這番話他不怒反喜,立即允予以批准。此後,冤獄現象果然逐年減少。

 【03】魏徵敢說,太宗肯改

 貞觀十一年(637年)二月,太宗臨幸東都洛陽,負責接待保障的官員,因接待準備工作不細緻被追責。

 魏徵勸諫道:“陛下您只因區區的接待標準不細這一小事,就要責罰官員,實在沒有必要。臣擔心此種風氣一旦開啟,將會使天下民不聊生,這可不是您行幸東都的本意!”

 “當年隋煬帝譏諷郡縣官員提供的飲食不精細,竟然按接待好壞來行施獎懲,結果搞的眾叛親離。這些事情都是您親眼所見,為何如今又要效仿呢!”

 魏徵的話讓太宗大吃一驚:“要不是你,朕可聽不到這話。”

 隨即交代長孫無忌等人:“朕原來經過這裡,無非是買飯吃、租房住,現在條件這麼好,怎能還不知足!”

 【04】魏徵的三封奏疏

 經過太宗君臣近十年的努力,到了貞觀十年(636年)以後,大唐國力日漸豐隆。為避免太宗樂於安逸、懈於政事,魏徵接連上了三封奏疏警示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