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狼木 作品

第174章 撈錢沒夠,用人無方(1)竇參與陸贄(第3頁)

 竇參當初得勢,對左司郎中李巽極為反感,藉故將他外調為常州刺史。等竇參貶到郴州任職,李巽已是湖南觀察使,成了竇參頂頭上司。

 恰好汴州節度使劉士寧送給竇參五十匹絹,李巽奏報德宗,稱竇參暗中交結藩鎮。德宗大怒,準備處死竇參。陸贄認為竇參罪不至死,德宗這才作罷。

 沒多久,德宗又讓宦官告訴陸贄:“竇參私下結交藩鎮大員居心極為險惡,勢必危及江山社稷,卿抓緊呈遞奏疏,提出處理意見!”

 陸贄回覆道:“竇參是朝廷大臣,殺他不能事出無名。當年劉晏含冤而死,至今仍為朝臣所憤慨,叛臣也用此作為攻擊朝廷的藉口。竇參貪汙索賄事實清楚,至於說他心懷不軌欲圖作亂,目前還沒有確鑿證據。如果不加以審訊就冒然處死,恐怕會招致非議。竇參曾想陷害臣,此事陛下您也知道。臣並非想要營救他,而是不願破壞我唐律法!”

 陸贄說的是實情,德宗即便想要懷疑陸贄與竇參結黨,也毫無理由,於是採納了陸贄意見,將竇參再次貶為讙州(今越南境)司馬,闔家老小流配遠方。

 德宗下令追查竇參親黨,陸贄勸阻道:“罪犯有首從之分,治罪有輕重之別。竇參既已承蒙您的寬大處理,他的親黨也應從輕發落。何況他的那些同黨去年已遭罷黜,請不要再擴大連坐範圍。”

 德宗又要抄沒竇參家產,陸贄說:“按照律法規定,造反謀逆需要抄家,貪汙受賄只沒收非法收入。如今竇參的罪行還沒有明確,且陛下已將他赦免,如果再去抄沒他的家產,恐怕會有圖財的嫌疑。”

 德宗本想採納陸贄意見,但竇參在位時過於強勢,得罪不少宦官。這些人竭力在德宗面前煽風點火,終於讓德宗起了殺心,下令將竇參賜死途中,並杖殺了竇申,其所有資產一併沒收充公。

 竇參死的雖然稍有些冤,但也純屬咎由自取不值得同情。反觀陸贄,在竇參一事上不僅沒有以個人恩怨落井下石,反而站在維護大唐律法的角度極力替他辯解,其磊落胸襟與君子行徑由此可見一斑。

 陸贄的德行如果放到盛世,必會成為人們爭相仿效的美德。只可惜在習非成是的大環境中反而成了遭人詬病的硬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