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深 作品
第434章 政委(第3頁)
“我們認為,現在聯盟的監督制度非常不完善,還沒做好取消詭異禁令的準備。”
“經過對特別規劃部門的觀察,我們決定由特別規劃部門與監督委員會合作,成立執法者隊伍,對聯盟內所有部門進行監督。掌握監督權與執法權。”
這就是理事會和監督委員會的區別。
監督委員會每次都是“我們建議”。
而理事會直接就是“我們決定”。
監督委員會是商量,而理事會是通知。
說罷,理事一號又說道:“在建立相關制度之前,我們想聽一下特別規劃部門總負責人太歲同志的建議。”
聽到理事一號的決策。燕廷等人立即就明白了。
他們還擔心理事會會不會同意他們的方案。原來理事會自己早就開始謀劃了啊。
我們還是太保守了。
陸淵也看明白了一切,控制ai楊歲說道:“你說的太過籠統了,我需要知道具體細節。”
理事一號坦然道:“沒有細節,我剛剛說的就已經是全部了。”
“你想關注哪些細節,我們可以現場討論。”
一句“沒有細節”給陸淵整懵了。
他想了一會才反應過來,理事會的決策只定大框架。
上次一盟兩制,特別規劃部門的設立中,具體的細節都是由執行委員會填充的。
他控制ai楊歲,正色道:“我想知道我們的監督權以及執法權到何種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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