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第一次對庭

陸明君感覺自己再來一次的意義,工作的時候更加努力了。

江發銀行的案子,可以說是陸明君的首秀。不說蔣欣欣,就連所裡的其他幾個合夥人,也在有意無意的關注著。

畢竟,資源就這麼多,給了這個人,別的人自然就會少一點。

就這樣,很快就到了江發銀行案件的庭前調解日了。

陸明君拿著江發銀行給的授權委託書和自己的實習律師證進了調解室。

江發銀行今天沒有派人來參加,因為根據以往的經驗來看,法庭組織的庭前的調解,基本不會成功。

調解室裡,對方當事人也沒有到場,來的是蔓聯所的張華主任和一個年輕人。

陸明君率先打起了招呼:“沒想到張主任今天竟然親自過來了!”

張華只略略一點頭,倒是旁邊的年輕人對著陸明君笑了笑。

不多時,法官和書記員便進來了,書記員順手將調解室的大門關上,調解正式開始。

法官核對了雙方的身份,然後說道:“原告王愛珍等十一人訴被告江發銀行賠償案,我們先組織一次庭前調解。”

法官一字一句的說著,書記員手下的筆揮舞著,陸明君看了直感嘆,此刻的法院還沒實現電腦普及。

法官說完大概的案情後,看了一眼陸明君與張華,開口問道:“現在,原被告雙方代理人說一下,接不接受調解?”

張華聞言首先發言,他把手裡的筆放到一邊,推了推眼鏡,然後語速很慢的說道:“王庭,我們蔓聯所接受十一位原告的委託,代為表達願意在合理的範圍內,與被告方進行調解的意願。”

陸明君注意到,張華剛剛講話的時候,書記員感激的朝他笑了笑。

於是,等到這位姓王的庭長問起陸明君的意見時,陸明君也語氣緩慢的說道:“本案法律責任清晰、權利義務明瞭,我方當事人無賠償義務,不是適格的被告人。故而,也就不存在所謂的調解!”

法官聞言點了點頭,轉向張華:“原告,被告的意思你們聽到了,有什麼想說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