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交給你了!

陸明君說這話,是有依據的。

對於華國的行政機關來說,有個基本原則不能突破:法無授權不可為!

而《發票管理辦法》,這個管理發票的專門規章裡,確實沒有授予稅務機關強制開票的權限。

也就是說,如果銷方確實不願意開票,那麼根據這個管理辦法來看,稅務機關最多也就是給予一定的處罰,卻不能代為開具或者強制開具發票。

說起來,這也是稅務機關的悲哀。

“顧總,我跟您解釋一下,根據現有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來看,你說的這個情況,稅務局最多就是去處罰一下對方公司……”

“處罰有什麼用,處罰了也不能讓我入賬啊!”顧總情緒激動的說道:“不要說什麼增值稅抵扣稅款了,我現在是連成本都入不了!”

陸明君笑著安撫道:“顧總,我能理解您此刻的心情。這個事情也不用著急,問題發生了,我們就來解決問題!”陸明君解釋道,“不過,我不建議你們去打行政訴訟,這個官司幾乎沒有贏面!”

“那怎麼辦?”這位顧總皺起眉,“難道我們花的這些錢就沒有辦法入賬了?”

陸明君起身,為二人的茶杯添了些水,道:“想要解決問題,也不是沒有辦法的。”

說著,陸明君放下水壺,坐在沙發的另一邊,繼續說道:“現在,我覺得,你們要確定好你們的主要需求是什麼。對你們來說,是不是一定要拿到這次交易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是隻要能夠取得入賬憑證,在企業所得稅的彙算清繳中計算成本就行了?”

說完這些,陸明君就好整以暇的看著顧總,等待他的選擇。

顧總與隨他一同過來的那個男人對視了一眼,然後才說道:“陸律師你看這樣好不好?我們兩個人呢,為這個事情也跑了不少地方、求過不少人了,我們是真的不願意再煩了。”

“所以,如果你願意,我們想將這件事情委託給你來處理!”顧總說到這裡,恢復了幾分商人的精明:“這件事情確實難辦,所以我們考慮,如果你能幫我們拿到增值稅專用發票,那我們願意支付兩百萬的律師費給到你;當然,拿不到發票也沒關係,只要你能幫我們將這筆錢順利入賬,我們可以支付給你三十……不,五十萬的律師費作為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