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生輝 作品

第371章 這才是一段完整的庭審

“既然原被告雙方對本庭歸納的爭議焦點均無異議,那麼下面進行法庭辯論。首先由被告先發表辯論意見。”審判長威嚴地說道。

 “我先來?不是他們先來嗎?”陳宇立馬不幹了:“你這個法官是不是看不起我,故意整我呢?”

 審判長聞言敲了一下法槌,“被告,讓你先說是正常的庭審流程,你要是覺得不對,可以後續去投訴,現在趕緊說!”

 陳宇一聽是正常流程,立馬蔫了。

 他看了看審判長,又看了看坐在原告席上的林雨英、陸明君二人,吞吞吐吐地說道:“我,我承認我說了那些話,但,但那是因為我被誤導了。我,我並不是有意要損害她的名譽。而且,我也沒錢賠給她們。”

 審判長聽後,眉頭微皺:“被告有沒有要補充的了?”

 陳宇搖了搖頭:“反正我知道我肯定是要輸了,但是,她們也沒受什麼損失……而且我沒錢賠償,真的沒錢!”

 “好的!”說完,審判長立馬就轉向陸明君:“原告,現在由你發表辯論意見。”

 陸明君點點頭,拿起剛剛寫好的代理詞,陳述道:“審判長、審判員,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被告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公開發表不實言論,嚴重損害了原告的名譽權。因此,我們堅持訴求,要求被告公開道歉、消除影響,並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好的,本庭已經充分了解了雙方的辯論意見。現在,辯論結束。下面照例問一下原被告,同不同意調解。”審判長看向陸明君,問道:“原告,同意嗎?”

 陸明君搖了搖頭,道:“不接受調解!”

 陳宇卻搶聲道:“我接受調解啊!”

 “我們不接受調解,是因為這是一起十分惡劣的,利用網絡水軍故意汙衊他人名譽,以滿足自己私慾的行為。”

 陸明君看了一眼陳宇以及坐在旁聽席上的眾人,緩緩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