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喬流水 作品
第十四章 下場(2)
照水至今記得七年前的京都城郊外,數九寒天,冰封十里,酷吏一道刺骨長鞭將她與一同流徙的家人生生分離,告訴她:
凌照水,你的罪責從流徙改為充公了。
充公,充作官奴、官伶,運氣不好的便是官妓。
凌照水是官妓,倒並非是運氣不好,酷吏明明白白地告訴她:
“招惹了不該招惹的人,便是這樣的下場。”
病急亂投醫的一時妄想,曾讓凌照水萬劫不復,也時刻提醒著她,要同不該妄想的人劃清界限:
“傅公子,你口口聲聲說愛我,非我不娶,是否可以接受我曾在雲韶宮衣不蔽體、夜夜笙歌服待過三月有餘呢?”
凌照水口述的這段過往顯然超出了傅柯羽的預料,他一時語塞,不能言語。
雲韶宮,花月之所,縱情之地。
冰清玉潔如仙子下凡的凌照水曾在那樣汙垢淫亂的地方待過三個月,那麼......
傅柯羽拒絕相信,可偏偏凌照水打定了主意要告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