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超生游擊隊(第2頁)
王嬸婆不理解的說:“那他家老大老三都是男孩兒了,還生那麼多幹什麼?要說前面都是女兒,想拼個兒子還能理解,現在自己找罪受!”
“害!要是人人都跟你這麼看的開,都願意少生,那計生還上哪發財去!你知道我老家有個遠房親戚被罰多少錢嗎?”
“多少?”
“超生了兩個,要罰三萬塊!”
“三萬塊!資本主義才有三萬塊,我們工農階級去哪找?”
蘇渺蹲在一群壯碩的嬸婆群裡,小小的一隻,一邊聽一邊回想著這時關於超生罰款的政策。
在1980年代初期叫做“超生罰款”,1994年改為“計劃外生育費”,個別省改為“社會撫養費”,這主要是政府認識到計劃生育是一種倡導性義務,對於超計劃生育不宜給予行政處罰。
其實吧,進行修改很大程度上是為了“入世”,應對國際社會對於人權問題的指責,慢慢改為社會撫養費,形式上表示對公民生育權利的尊重。
作者補充:(2000年,中共中央、國務院聯合發文統一為社會撫養費。2001年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將社會撫養費明確地規定下來。)
而在處罰制度,罰款金額沒有明確規定的80年代和90年代初期,產生很多的亂象,亂罰亂抓的現象頻發。
一邊的李阿公湊過來問:“你親戚肯定交不出三萬塊吧?現在怎麼樣了?”
“現在?慘哦!沒錢交罰款就拆房子,搬傢俱,抓家畜,把能換錢的全都拿走,還要拉男人去拘留,她家婆擋著不讓,被推倒在牛圈裡,當場就斷氣了。”
呵!在場所有人都倒吸一口涼氣,其中也包括蘇渺,雖然她知道在抓計生最嚴的時候,發生過不少的慘劇,但現在再聽也還是覺得觸目驚心。
“嬸婆,這不算打死人了嗎?那那些工作人員有沒有受到處罰?”
“渺啊,你還小,不知道這裡頭的彎彎繞繞,這抓超生得的錢真的都交給國家啦?凡是經手的人,誰不是滿手的油?上頭有人撐著,這一個老太婆就屬於妨礙公幹,死了也就死了,還能罰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