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9章 緋聞(第3頁)
“待會兒?起碼得明天!那哪有這麼快的,我得把丫丫喊上,好多部件得先量了的尺碼.......”陳母斜看了眼老公,收走了飯碗。
“哎?我還沒吃完呢!”
“年紀大了要少吃,千金難買老來瘦,以後要是身體不好還怎麼帶孫子?”
“......”陳父想了想,把肚子裡那句“飯也是你盛的”給嚥了回去。
......
晚上,酒店客房,丫丫忽然擺出一副不樂意的樣子:“遜哥兒那麼好看,你就沒有在某個時刻心動過?”
這妒婦的氣質怎麼說呢,按說可以給6分,但陳燔先只能給自家老婆的演技打個3分——這特麼不就是《超時空同居》裡谷小焦逼問男主角有沒有一夜情的戲碼麼?改編好歹也花點心思啊,學賈聖、那還不如學陳......陳卓,他的那個《瞞天過海》不就還湊活麼.....
“啥呀......我又不喜歡比我大的.......”
“嗯?”
“我是說我又不喜歡瘦的......”
“啊!”
“得,我還是得用事實證明!”
56分鐘後,陳燔用自己剩餘的庫存徹底說服了丫丫。
後者滿意的翻身,習慣性的枕著老公的二頭肌,開始睡前閒聊:“你真就不懷疑?”
“懷疑什麼?緋聞?”
“嗯。”丫丫點點頭。
“懷疑什麼,這一看就不是專業狗仔,拍照水平不說,連主人公去向都沒搞清楚就亂髮的,而且......哪有人連下週見都不發,直接上傳的?”
“那以前呢?”
“以前?你和老胡那次?那會兒老胡不是和那誰在一起的麼,人可不是省油的燈......雷大頭那個就更假了.....”陳燔一一細數,只差沒說“託妻獻子”的事兒。
哎呦,這個傳聞可牛逼了,直接讓某人的小說多了個毒點......
“不行,你這麼一替,現在想想,我還是覺得生氣!”丫丫像個小猴子一樣,從陳燔的身上滾到那頭,又拿起了手機。
“你幹嘛?”陳燔發出一聲只因叫。
“我想想再發點什麼回應一下......咦?”
“姨什麼姨?我這存貨還有呢,你可別說你姨媽這會兒來了!”
“不是,你看這個!”
“喔。”陳燔摸過眼鏡帶上,只見丫丫的手機上有三個字——週一見!
注:
闢謠等於心虛,
不闢謠等於默認,
刪謠言等於幕後大佬發力,
報警等於實錘,
起訴等於恐嚇,
撤訴等於金錢到位,
勝訴等於……勝訴哪有人在意!
無論是公眾人物還是普通人,面對謠言這個東西很麻煩的,大部分的時候你沒法像小說裡的人物這樣拿出足夠的“證據”。
事實上明星遇見謠言比我們普通人可能更煩人,因為大家愛看這個啊。
而且傳言越離譜、牽扯越深,吃瓜黨熱情越高。
哪怕邏輯漏洞明顯,你也未必能反駁——因為現實確實經常不講邏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