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3章 打水漂(第3頁)
董平不慌不忙,拋出一個砝碼:“我在香港另有一家上市公司,兩位的業內好友徐錚,已經答應做這家公司的股東之一。”
寧皓心動的愈發厲害,徐禿子的精明他是知道的,人要是已經動手,那肯定是有利可圖!
他又下意識的看了眼陳燔,發現對方卻是波瀾不驚。
陳燔心裡早已已經明白大致情況——當初聽見董平這個名字,他的第一反應是水滸裡的那個雙槍將。後來上網確認下,大致瞭解了人家的創業過程以及和阿里的關係,記憶已然甦醒。
等人提及禿子,他現在已經徹底明白對方的雞圈裡裝得是哪隻坤坤。
“沒什麼,我用21控股公司15%的股份,換取了對方在《港囧》裡的份額,女主角也是我幫忙聯絡的大明星,介時等電影上映,股價定然上揚......”
“冒昧的問一下,這部分股份現在市值多少?”陳燔打斷了對方的發言。
“港幣,大約1.3億......”
陳燔盤算了下,原時空好像是1.5億。而現在因為自己也有少量份額,所以對方的份額少了些,連帶股權也比原時空中的19%要少上不少。
“我若是用心花路放的份額置換呢?”寧皓的心動已經趕上跳蛋的抖動頻率——1億多的份額啊,之前自己幾部電影賺到手的錢,加起來來沒個人家零頭多。小馬奔騰不比光線,他這次在《心花路放》裡的份額有限,其中還有讓給陳燔幫忙注資和借錢的部分。不像禿子,光線為了留住ip,直接給了人家40%的分賬權利,對方只要出片酬和導演費用就行。
董平對此倒是早有預料:“沒關係沒關係,寧導在別的地方應該另有註冊公司吧?”
“有!”寧皓點點頭,他當然有,目的自然是為了避稅和“合法”變現公司資產。
這在娛樂圈屬於常規操作,哪怕過了2018年那個門檻後,也依然如此。
事實上,不光娛樂圈,那些生意做大的也都這套路......(小貼士,如果你公司發工資經常變更單位,又或者獎金補貼報銷的出處在不同的公司,那你老闆玩爹肯定也是這手,這也是傳說中合法的合法避稅的手段之一!)
“那就容易了,差額部分,我可以用收購您名下公司的名義補上!”董平露出了一個“一切盡在掌握”的表情,又扭頭看向陳燔。
“抱歉,我名下沒有類似的公司。”
“據我瞭解,您在您的家鄉也有一家註冊公司......”陳燔的話語讓對方的神色一僵,但很快又恢復了常態。
就這演技,兩個導演都挑不出啥毛病。
“抱歉,那是為了回饋鄉里,不賣!”
買個耙耙!老子比特幣都失敗了,就指著現在這家小公司給自己賺出一條後路,眼下都砸了幾千萬進去,是你說買就賣了?你知道我這公司都投啥了項目麼!
要知道,我可是穿越回來的,整十年了......
十年期滿,戰神歸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