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耐克的公關危機(第2頁)
化身1級學Q奧拉夫,上去就是砍。
攻擊力拉滿!
一套組合拳打的奇克斯略顯狼狽,瞅對方架勢,他清楚,再不表露出誠意就沒得談了。
出門左拐掉頭就投阿迪。
“我們有著滿滿的誠意,願意為這樣一位史無前例的超新星打破一些規矩,凸顯我們的尊重。”
“所以...”皮特張了張手示意繼續,看你能說出什麼花來。
“12年2.2億!”奇克斯甩出了一顆重磅炸彈,“nBA球鞋代言史上最大合同,超過詹姆斯、科比任何一名球員,這就是我們的誠意。”
“我相信耐克和林的結合會成為商業合作的一段佳話,體育品牌和球星強強合璧相互成就,定能達到一個全新高度。”
話說的很漂亮,皮特暗歎。
12年2.2億...體育界沒有超過這個數字的球鞋代言,紙面最大。
那附加條款呢?
部分球鞋合同設有對場次、榮譽、銷量要求的附加條款,例如連續幾個賽季出勤率達到多少,入選全明星或銷售額千萬。
滿足條款的獎金不菲,多則數千萬。
耐克合同設有的附加條款對林昊而言並不難,只要不是連續賽季的報銷或者數據嚴重下滑都能達成。
總計2000萬刀獎勵,最高12年可拿2.4億。
皮特仔細翻看著合同,耐克沒有埋鉤子挖陷阱,白紙黑字寫的很清楚,但缺少最為關鍵的一環。
怪不得這傢伙一直重複強調“歷史最大合同”,對分紅絕口不提,原來壓根沒打算給。
“我想...貴方擬合同時,是不是落了一項條款?”
“噢,你是說分紅吧。”奇克斯一拍腦門故作恍悟,旋即苦澀道:“你也知道,我們公司已經不再給球員股份或分紅了。”
耐克還是小作坊時期給了喬丹4.5%股份,世人皆知,後來因為耐克市值暴增,經協商
股份轉為Aj系列5%永久分紅權。
致使喬丹退役後每年仍能從耐克拿走上億美刀分紅,這些年積累下來,少說也有15億。
耐克打碎牙往肚裡咽。
好在轉了球鞋分紅,不然以耐克現在的千億市值,喬丹4.5%股份就是60億刀,更虧。
聞言,皮特眯眯眼,皮笑肉不笑的說道:“據我所知,貴司可是剛給勒布朗提供了一份10年的分紅合同。”
“合同價值貴司沒有公佈,但我猜測,代言費加分紅應該比我們這份12年2.2億高出不少吧。”
“這..這我也不太清楚,但能肯定,林的代言費是最高的。”
還在和稀泥,一直強調最高最高,皮特有些不耐了:
“你我都清楚分紅對球星的重要性,終生經濟保障,這也是我和林簽約的前提,代言費可以降。”
“你剛剛也說了耐克不再讓步分紅,但你們給了勒布朗,而我的僱主沒有,我需要一個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