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比試一番(第2頁)
魚丸的配方並不算什麼商業機密。他很自然的告訴對方是海魚肉。對方在聽到自己的回答後,要求自己給她做一份豬肉餡的魚丸給她嚐嚐。
顧客是上帝的道理他也是懂的,但他當時並沒有準備豬肉。
畢竟他是賣魚丸又不是賣豬肉丸。對方估計在家裡很受父母的寵愛。
在聽到自己的解釋後,一根筋的認為是自己不願意給她做,當場便掀了自己攤位然後轉身就跑。
自己怎麼說都是聯英社的太子爺。對方這做法不僅僅是打了自己的臉,還打了整個社團的臉。他自然不會善罷甘休。
不過在考慮到自己有可能不是對方對手的情況下,他找來了他父親安排保護他安全的四個小弟。足足蹲了一個星期,才把對方逮住!
正想綁到巷子裡教訓一頓,哪成想轉眼就碰上了來閒逛的劉旭。
最終自己不僅沒教訓對方,反倒自己被遇上的劉旭教訓了。噢,不對,自己這不僅是被教訓了,還被綁架了!
現在聽到對方說要和自己做生意,他頓時來了興趣。
他最近也聽說了對方的英勇事蹟!只用了一個小時的時間,以一條街的地盤,吞下八條街的地盤。
還沒被其他社團趁火打劫!有勇有謀!李明覺得與對方做生意,自己肯定虧不了。
劉旭沉吟了一會,接著道:“我想要你們聯英社地盤上以後只能賣我的啤酒和飲用水。”
“我這裡有兩套合作方案:第一種是我給你純利的三成。這三成你分多少給你們社團我不會過問;第二種則是我單獨成立一家啤酒公司和礦泉水公司,你拿出五十萬,我分你百分之十的乾股。
另外,公司的銷售部門也由你負責。以後賣出的啤酒和礦泉水,我再承諾你百分之五的純利分成!”
李明聽到劉旭說的第二種方案,眼神一亮。毫不猶豫的說道:“我選第二種。”
第一種方案與其說是與自己合作,不如說是和聯英社合作。
李明想通過自己努力,做出成績向父親李紅海證明自己,所以第一種方案雖然不需要他出錢,能拿到更多利潤,但他還是選擇第二種方案。
在遇到李明的時候,劉旭其實在心中就已經有了一個大概的算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