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互相羨慕
李諾給出的理由,是如此的充分。
宋佳人也不知道說什麼了。 他就像是一個孩子,心思單純而又直爽。 看著李諾,宋佳人忽然意識到了什麼,問到:“你想起以前的事情了?” 李諾微微一愣,然後說道:“就想起這一件。” 宋佳人沒有再開口。 他有時候聰明的過分,有時候又這麼的孩子氣,難怪慕兒這麼喜歡他,兩個孩子,當然能玩到一起。 這時,宋慕兒仰頭看著李諾,說道:“李諾哥哥,我們去踢毽子好不好……” 李諾摸了摸她的腦袋,說道:“你和佳人姐姐去玩吧,哥哥要去看書了……” 宋慕兒也沒有纏著李諾,收起毽子,乖巧說道:“那我不踢了,我的算學功課還沒有做完呢,李諾哥哥你看書,我在你身邊做功課好不好?” 李諾笑著說道:“當然可以。” 看著這麼乖巧的慕兒,他在心中不由感慨,都是一個爹媽生的,連長相都一模一樣,從小在同一個地方長大,宋慕兒和宋凝兒,性格差距怎麼這麼大…… 一個乖巧懂事總是笑,一個刁蠻任性只會哭,兩相對比,他當然更喜歡慕兒了。 再說,娘子她自己不也是一樣,整天都和慕兒在一起…… 他不得婦唱夫隨? 此時房間有些昏暗,李諾在院子的涼亭裡看書,宋慕兒從包包裡取出一本小冊子,一會咬咬筆頭,一會兒咬咬手指,秀氣的眉頭逐漸蹙起來…… 李諾看的是《大夏律》,今天調解判案的時候,他發現大夏的律法相比於現代,還是有很大的差別,很多法條,都帶有濃厚的封建色彩。 按照現代的法律裁決,有時候會違背大夏的律法。 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於禮法,以婚姻為例,後世婚姻自由,但在這裡,男女婚姻,須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此才合乎禮法,能夠獲得公眾的認可以及律法的保護,否則就是私奔,而私奔是不受律法保護的,若是將私奔的男女抓回來,男女雙方的家庭,擁有一定程度上的裁量處置權。 還有一部分原因,則是因為尊卑。 後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至少表面上是平等的。 但在這裡,人是分三六九等的,君權大於臣權,官權大於民權,主權大於僕權,具體表現在,主人打殺奴婢下人,只要罰些銅錢銀兩,而奴婢以下犯上,一般都是絞刑起步,權貴欺壓平民,可以一定程度上免罰,平民冒犯權貴,則是罪加一等。 不過,根據法家的典籍,李諾也發現,法家強者所遵從的,似乎並非是某一朝某一代的律法。 一個朝代有一個朝代的法律,同一個朝代的法律,也是會隨著時間,形勢,不斷的發生變化,並非所有的法律都是正確和正義的,朝令夕改時有發生。 法家遵從的,不是紙上法,而是心中法。 每個人的心中都有一杆秤,法家執法,執的便是心中法,不拘泥於一朝一代的律法,有時候甚至會逆律而行,不同的法家弟子,對於“法”之一字,都有不同的理解。 “心中法……” 李諾望著前方,口中呢喃著這三個字,琢磨著其中深意。 修“法”其實是修“心”,豈不是隻要他自己覺得是對的事情,便可以完全不用參照律法,而大夏律法,李諾看不慣的太多了,這種情況下,他修法就是違法。 嚴格來說,李諾每天都在違法。 畢竟,他沒有官身,審案斷獄,本來就有違大夏律法。 但對於法家弟子而言,“心中法”,是大於“紙上法”的。 他只要完全按照本心,踐行心中的正義,遲早能入法家之門。 此時,正在院中擦拭手中長劍的宋佳人,忽然轉頭望向李諾。 剛才有那麼一瞬,她在李諾的身上,感受到了一種奇異的氣息。 但當她看過去的時候,那種感覺卻消失了。 片刻後,李諾逐漸回神。 書上說,每一位法家弟子,都有屬於自己的路,過分拘泥於紙上法,很難有大的作為,這一點李諾似有所悟,法律本該是維護公平與正義的,但大部分時候,卻只是維護統治者利益的工具,法家修到最後,一定會和統治階級爆發衝突,所以,法家的強者,歷來都沒有什麼好的結局。 “李諾哥哥,這個問題怎麼解呀?” 宋慕兒嬌滴滴的聲音,打斷了李諾的思考,李諾隨口道:“哥哥在想事情,去問你佳人姐姐------咦,你佳人姐姐呢?” 李諾轉頭望了一眼,剛才還站在那裡的娘子,怎麼忽然間就消失了? 娘子是指望不上了,李諾只好將宋慕兒的小冊子拿過來,這一頁有很多題目,都是三位數以內簡單的混合運算,其他的題目宋慕兒都寫完了,只剩下最後一道。 “今有雉兔同籠,上有二十七頭,下有七十二足,問雞兔各幾何?” 這是很簡單的雞兔同籠問題,列一個二元一次方程組就行了。 李諾拿起筆,一邊寫,一邊說道:“我們假設雞有“甲”只,兔有“乙”只,根據題目可以得知,“甲”加上“乙”等於二十七
,兩倍的“甲”加上四倍的“乙”等於七十二,給第一個等式兩邊同時乘以二,可以得到兩倍的“甲”加上兩倍的“乙”等於五十四,再用第二個等式減去第三個等式,得到兩倍的“乙”等於十八,所以乙等於九,甲等於十八,就是十八隻雞,九隻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