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小榮 作品
第33章 為民伸張(第2頁)
他可不打算為前任背這口黑鍋,第一時間撇清自己的關係。 李諾看向文書,問道:“那人什麼身份?” 這文書道:“吏部考功司,考功郎中的兒子。” 大夏的官制,類似於唐代,但又有很多不同,李諾才剛剛開始瞭解,問道:“考功郎中,官職很高嗎?” 裴哲看了他一眼,心中暗道,考功郎中的官職高不高,看和誰比了…… 和大部分官員比,他就是爹。 和你爹比,螻蟻而已。 考功郎中的官職並不算太高,正五品,和自己這個長安令相當,但吏部乃六部之一,考功司負責天下官員的政績考核,並給出官員升遷或者處分的建議,考功郎中乃考功司一把手,他是得罪不起的。 雖說他不是自己的直屬上司,但在考核政績時,給他穿一穿小鞋,卻是順手的事情,連續三年政績考核不合格,他的官職就得降,之後年年不合格年年降,連續六年不合格,直接摘掉頂上烏紗,從此永不錄用…… 因此,大夏四品以下的官員,沒有幾個願意得罪考功司的。 他輕咳一聲,對李諾說道:“考功郎中,吏部考功司長官,官職正五品,掌管大夏四品以下官員的政績考核,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影響四品以下官員的升遷……” 正五品的官員,和長安縣令同級,官職是不低了。 若是偏遠一點的地方,正七品的縣令,就能隻手遮天,生殺予奪。 但長安乃天子腳下,正五品官員的兒子,就能肆意的踐踏律法嗎? 李諾看向裴哲,問道:“這件案子,你們縣衙不敢管?” 裴哲很無奈的說道,說道:“考功郎中,包括下官在內,長安縣衙沒有一個得罪得起的,此案的難處,也不在於敢不敢管,而是此案已經發生半年,難以取證,除非他自己承認,否則很難給他定罪……” 這些事情,李諾當然懂。 這對他來說,也是個難題。 考功郎中的兒子,到底有沒有罪,只要將他抓來,《法典》會告訴他的。 問題在於,其他人不知道法典的存在,李諾也不能給他虛空定罪。 對方怎麼說也是朝廷大員的兒子,別說李諾無官無職,哪怕是他爹大理寺卿要抓人審判,也得講證據,不能為所欲為。 原則上應該是這樣。 此案的困難之處,在於取證,李諾看向裴哲,問道:“上一任長安縣令現在在哪,能讓他出來作證嗎?” 裴哲搖了搖頭:“恐怕不能。” 李諾問道:“為什麼,他不在長安?” 裴哲道:“他死了。” 上一任長安縣令,被大理寺卿下令處斬,現在墳頭草應該不低了。 他要沒死,自己也不可能在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