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小榮 作品
第46章 真該死啊(第2頁)
和周玉等人的疑惑不同,宋瑜臉上,就全都是震驚了。 妹夫? 他怎麼會在這裡! 轉眼間,他就想到了一個可能,難道說,李諾知道他要和周玉他們約戰,擔心自己的安危,就提前帶人埋伏在了那裡,等到自己吃虧的時候,就讓長安縣尉帶人出來救場…… 如果不是這樣,怎麼解釋長安縣衙的人在關鍵時刻趕到? 還得是自己人啊! 這一刻,除了感動之餘,宋瑜的心中充滿了濃濃的懊悔。 他以前那麼對妹夫,他居然不計前嫌,對他這麼好,而他昨天居然還懷疑他…… 想到他以前的作為,宋瑜恨不得抽自己兩巴掌……,他是真該死啊! 李諾沒有注意到宋瑜因為羞愧而漲紅的臉,手捧一本《大夏律》,緩緩說道:“周玉,周濤,宋瑜一干人等,在雲夢書院外聚眾毆鬥,影響惡劣,現依照大夏律,對周玉周濤等十人,杖九十;對宋瑜王華等十三人,笞七十,以儆效尤,爾等可有異議?” 宋瑜聞言心中感動,雖然不知道為什麼審判他們的是李諾,但妹夫就是妹夫,同樣是毆鬥,對方杖九十,他們才笞七十,判的比周玉他們輕多了…… 杖刑本來就比笞刑高一等,笞刑最多是受點皮肉之苦,杖刑可是能傷筋動骨打死人的…… 宋瑜還沒開口,周玉便立刻說道:“我有異議,這不公平,同樣是毆鬥,憑什麼他們只是笞刑,我們卻是杖刑,你這是偏袒、是亂判!” 李諾當然不會憑空亂判。 他將手中的大夏律翻到某一頁,指著其中一段,對周玉解釋道:“依照大夏律《鬥訟篇》第十五條,諸鬥以手足擊人者,笞四十;持械毆人者,杖六十;三人以上共毆傷人,罪加一等,五人以上,加二等,十人以上,加三等。 雖然同樣是毆鬥,但宋瑜等人空手,依律當笞四十,又因聚眾毆鬥人數超過十人,罪加三等,一等加笞十下,故笞七十;你等持械,依律杖六十,人數超十人同樣罪加三等,一等加十杖,故杖九十……你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嗎?” 李諾援引法條,完全依照法律行事,有理有據,不僅刑罰等級正確,就連數字都很準,沒有多一棍,亦沒有少一棍。 解釋完這些,他就將這裡交給了王縣尉,去縣衙後堂找裴哲喝茶了。 周玉等人則呆立原地。 他們隱隱的想起來,在書院學習律法的時候,先生似乎這麼教過。 但作為將門子弟,未來必定在軍中效力,不一定要走科舉的路子,在學院中,對於除兵法和騎射之類的課目,他們向來是不上心的,律法課不是逃課就是睡覺,哪裡還記得這些? 不過今日之後,他們一定會對這一法條牢記於心。 課堂上沒學到的知識,在課堂之外,卻以一種奇怪的方式,深深的刻印在了他們的腦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