榮小榮 作品
第62章 李玄靖的過往(第2頁)
名聲能夠造假,《法典》不會騙人,杖斃那刺客,李諾增加了三十天壽命,說明對方的確是該死之人。 而且,他殺了清河縣令全家,唯獨留下了他不知情的女兒,嚴格來說,甚至違背了大夏律法。 如今的李諾,對大夏律已經極為熟悉,身為父母官,卻官匪勾結,拐賣本縣良家婦女數百人,這是抄家滅族的重罪,他全家都得連坐,一個都跑不掉。 他所有罪名中,最被人詬病的,其實是最不起眼的背信棄義。 十多年前,他初入官場,與十多名同門推行變法,最終以失敗告終,十餘位新科進士,被冠以謀逆大罪,盡數處斬。 而他,就是他們的監斬官。 他以出賣同門,換來了飛黃騰達的機會,在這十幾年間,一路平步青雲,最終成為今日隻手遮天的大理寺卿。 也正是因為這件事,他成為了大夏人人唾罵的對象,之後所做的任何事情,都會被無限的放大。 當然,他的手段也是真的狠辣,十幾年間,尤其是陛下放權之後,大夏朝堂幾乎被他用血洗了一遍。 死在他手中的忠良不少,貪官更多,使得大夏官員聞“李”色變,也因此有了“活閻王”之稱…… 朝中官員,因為太過畏懼他,甚至不敢用銀子來免罪。 哪怕這是大夏律法允許的。 一旦有官員妄圖用銀子來免除刑罰,不出三個月,一定會因為其他事情,輕則貶官,重則滅族。 所以考功郎中明知道交三百兩銀子就能免去兒子的處罰,卻還是將他五花大綁送了過來。 李諾還以為是他不懂法,沒想到是自己不懂爹。 該說不說,這一點李諾挺支持他的。 大家都是一個鼻子兩個眼睛,誰也不比誰高貴,憑什麼有些人犯法,交點錢就可以免罪,視人命於草芥,律法於無物,豈不聞王侯將相寧有種乎? 但如果他賣友求榮是真的,也確實不能怪別人這麼說他。 自古以來,人們都極其痛恨叛徒和背信棄義的小人。 李諾長長的嘆了口氣,心情矛盾又複雜。 以後說起為民除害,懲奸除佞,他氣勢上都得弱三分。 雖然書上說,大義滅親能夠突破法家瓶頸,迅速提升法家修為,可他有這個實力嗎? 倒反天罡,被滅的可能是他。 宋佳人見他愁眉苦臉,唉聲嘆氣的,忍不住開口說道:“別人是別人,你是你,你做你的事情,管別人幹嘛?” 李諾微微一愣。 是啊,他判他的案,修他的法,管別人幹嘛? 難道因為父親是奸臣,他就不修法家了嗎? 那不純純等死嗎? 不管父親是奸臣還是忠臣,對他來說,都沒有什麼區別,他都需要判案來給自己爭命。 不,還是有區別的,倘若沒有這麼一個爹,長安縣衙的官員會理會他嗎,考功司郎中會那麼配合的將兒子送來受審嗎? 肯定不會。 沒有奸臣李玄靖,裴縣令鳥都不會鳥他,考功郎中也不會大義滅親。 正是因為有這麼一個爹,他的續命之路才能如此順利。 要不然,他穿越過來第三天就得死。 他的目光望向宋佳人。 真是一語點醒夢中人。 娘子雖然沒文化,但說的話還是很有道理的。 她只是輕飄飄的一句話,就讓李諾原本有些鬱悶的心情,豁然開朗。 李諾握著她的手,真誠的說道:“謝謝你,娘子!” 上次老夫人壽宴的時候,雖然也牽過娘子的手,但卻沒有仔細的感受,現在才發現,她的手又潤又滑,完全不像是習武之人…… 宋佳人見李諾又恢復了以前的樣子,心中終於鬆了口氣,隨後目光下移,望著兩人握在一起的手。 李諾適時的放開她的手,轉移話題道:“娘子,我們晚上回宋家吧……” 對於父親,李諾心情很複雜。 父子二人本來就不熟,現在,他更不知道該如何面對他了。 相比於冷清的李府,他覺得宋家更像是個家。 那裡白天有可愛的慕兒,晚上還有香香的娘子。 宋佳人沒有第一時間回應,其實,她今天晚上想睡床的…… 但想起李諾今天的經歷,她又忍不住心軟,微微點頭:“好吧……” 【ps:端午節,還有一章加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