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1章 中書遇舊(第2頁)
流程雖然麻煩,但一步都不能跳過。
刑部。
刑部尚書今年五十歲,是除李諾和安寧之外,大夏最後一位第五境的法家,李諾之前雖然在刑部見過他很多次,但這位尚書大人,性格和父親有些相像,平日裡不苟言笑,李諾和他只有公務上的交流。
刑部尚書看完李諾的奏摺之後,在上面蓋上了他的印章。
李諾抱拳道:“多謝尚書大人。”
刑部尚書笑道:“不用謝,新法若能推行,或許能重鑄法家榮光,老夫也算是盡了一份綿薄之力……”
片刻後,李諾拿著奏摺走出刑部。
尚書大人所說的重鑄法家榮光,他倒是沒有考慮過。
但修改後的《大夏律》,比起原本的律法的確更為嚴苛,而越是嚴苛的律法,對法家修行越有利。
法家最輝煌的時刻,也是律法最嚴苛的時候。
現在犯徒刑,流刑,甚至算不上犯罪的行為,在律法最嚴苛之時,都是掉腦袋的重罪。
現在當街調戲女子,情節輕微,不過是挨一頓板子,罰些銀兩。
那個時候,未經同意,膽敢摸一下女子的臉,直接處斬。
現在逛青樓不算犯罪,但在那個時候,進行這種交易,男女都得被絞死。
不過,太過嚴苛的刑罰,反而不利於社會長久的穩定與和諧,重壓之下,進行嚴苛法制國家的百姓,出現了大量外逃,各國自此,也不再重用法家。
各國的律法,又從嚴苛,走到了寬鬆的極端。
比如縮短刑期,重刑用財物贖罪等……
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還是受特權階級的影響。
在律法演變的過程中,從一開始的不別親疏,不分貴賤,到刑不上權貴,再到以銀贖罪……
這中間的每一步,都是法家和權貴不斷博弈的過程。
權貴佔上風的時期,律法對權貴就會寬鬆一些。
法家佔上風的時期,律法對權貴則相對嚴苛。
經過幾百年的拉鋸戰,便有了各國現行的律法。 李諾來到大理寺的時候,正好碰到淳王和父親一起去釣魚。
李諾說明來意,李玄靖看也沒看他的摺子,說道:“印鑑在桌下的抽屜裡,你自己去用印吧……”
看著他們的馬車遠去,李諾只能來到他的衙房,找到印鑑,自己蓋上。接下來的事情就很簡單了。
他的委任書,昨天就已經下來了,他在中書省,有一間自己的衙房,李諾來到中書省,找出中書舍人的印鑑蓋上,最後將其交給左相。
左相看完後,一句都沒有多問,說道:“你在衙房稍等片刻,老夫親自拿去門下省審核。”
門下省。
刑部給事中戰戰兢兢的翻閱著新的大夏律,時不時抬頭看向對面,左相正坐在那裡等待。
給事中負責駁正政令的違失,審議封駁詔敕奏章,稽察六部之弊誤,刑部想要修改律法,他作為刑部給事中,有否定之權。
全面提高徒刑年限,將徒刑從最高三年,提升到三十年。
縮小贖刑的範圍,將贖刑限制在流刑以下。
百倍提高贖刑金額,徒刑從最多三百兩就能免罰,提升到了最高三萬兩。
這封奏摺中提到的,哪怕只是一小條,都是不得了的事情……
而且,這上面的用印,刑部尚書,大理寺卿,中書令,每一位都是他招惹不起的,他看完之後,沒有任何猶豫的,立刻在上面蓋上了自己的印鑑。
這封摺子要是從他的手裡被否了,他以後還怎麼在朝為官
同樣的,門下侍郎和門下侍中也十分乾脆的在這份奏章上用印。
三省名為三省,實為兩省。
中書決策,尚書執行,門下只是走個過程,朝廷的官階設置上,就已經很清楚了。
中書令是左相,尚書令為右相,雙雙官居正二品。
門下省的長官侍中,卻只有正三品,侍郎也比另外兩部的侍郎低兩階,左相親自拿著摺子讓他們審核,態度不言而明,若是門下省否決,必然得給左相說出一個理由。
官員們中進士之後,入朝為官之前,是要在儒廟發誓的。
誓言的內容包括為官清廉,一心為民,誰敢公然反對這樣的變法
當門下省審核通過之後,奏章傳遞到尚書省,就只剩下執行了。
尚書省統御六部,政令可達九寺以及地方州縣,只有右相點頭,中書省的政令,才能得到執行。
左右二相的矛盾,也因此而來。
沒有左相的首肯,右相不能起草政令。
沒有右相的同意,左相的政令得不到執行。
除非兩人的意見統一,否則任何一項改制,都不能得到落實。
左相本以為右相這次會提條件,沒想到他看完奏章和那本厚厚的新法之後,很快就對一名官員說道:“讓工部抓緊將新法印製出來,送往京畿和各州衙門,從今日起,任何人所犯罪行,都按照新法執行……”
……
中書省。
李諾正在自己的衙房裡喝著茶,一抬頭,忽然瞥見一道熟悉的身影從衙房路過,微微一愣之後,立刻站起身,說道:“等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