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天靜雅 作品

第17章 你父母在給你洗腦(第2頁)

 “除此之外,你忘了他們之前怎麼欺負你哥的嗎?拿你哥當出氣筒,稍不順心就拳打腳踢,讓他帶了一身傷;都四歲了,連個學都不讓上……他們這一系列行為已經算是構成虐待兒童罪了。還有你,你哥都這樣了,你也跟著欺負他,要不是你是個三歲小孩,你也得進監獄。”

 吳康果然不信:“什麼啊?明明是吳朋做錯事情了,做錯事情就是應該捱打。”

 負責人按了按吳康的頭:“你把事情想簡單的,如果只是單純的做錯事情的小捱打、小懲罰,是構不成犯罪的。你說你哥做錯事情了,你再想想,你哥做什麼了,他做的事情你有沒有做過,如果你也做過的話,為什麼他捱打你就不捱打?”

 吳康的一句話不經大腦思考脫口而出:“他比我大,他是哥哥,我是弟弟,大的就得讓著小的,他就得讓著我。”

 負責人撫了撫額頭的汗:“那照你這麼說,出生早的就活該被不公平對待?從出生到現在,你身邊應該也有比你小的小孩吧,你讓著他們了嗎?你父母比你哥大得多,他們讓著你哥了嗎?還有將來你走上社會,犯錯誤了,別人不會因為你年齡小而放過你,該受懲罰就得受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