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624章(第3頁)
在大趨勢面前,若有膽敢阻礙者,必將落得個粉身碎骨的結局。
當然,硅基除外。
之所以所有的種族都想發展科技。
主要還是因為科技厲害。
因為它並不像其他的規則一樣。
使用需要支付代價,並且還需要高等生命作為使用能力的載體。
科技不一樣。
破壞力堪比舊日的科技武器,哪怕只是個普通生命,都能夠使用,而且還沒有任何的副作用。
唯一的缺點就是比較費錢。
除此之外,大力發展科技的好處,數都數不過來。
「科技」厲害的地方,不是在於祂掌握的權柄有多麼牛逼。
而是因為祂掌握了領先整個宇宙的科學技術。
掌握這條規則最大的作用,就是不讓敵人也掌握科技。
可如今,祂放棄了權柄,讓這個宇宙的所有種族都能夠走向科技的道路。
既然祂可以放棄自己的權柄,那人類為什麼不可以公開手中已有的技術呢。
甚至於,人類都不需要將手中的尖端科技公佈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