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975章(第2頁)
我看著他額頭上的傷口,想必他是因為腦袋受到撞擊,所以造成了暫時性的失憶。他還受著傷,又不知道自己的家在哪裡,我便把他帶回了家。
他在我們家養了一段時間,身體很快就恢復了,可他還是想不起來自己是誰,他家是哪裡的。
我和我爹帶他去附近的村子打聽,想幫他找到他的家人,也讓熟人幫著打聽,可惜他的家根本就不在清平灣附近。
我們甚至帶他去了縣裡的警局,警局裡亂糟糟的沒什麼人,一樣幫不到他,他只能跟我們回家,繼續在梅家住著。他沒有名字,因為他是被河水衝過來的,帶著的扳指上刻著一個江字,我爹就給他取了個名字,叫江大河。
他在我們家不會白吃白住,每天不是在家裡幹活,就是在地裡幹活。他個子大有力氣,一個人能頂兩個人用,還燒得一手好菜,懂很多東西。
那時候很亂,土匪經常下山搶東西,那一次,土匪頭子下來,帶人闖入我家,要把我搶上山給他做小老婆,我不願意,是他拼了命趕走了那些土匪,以後那些土匪再也沒有下來過,那次他傷得很重,差點救活不過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