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521章(第3頁)
喬沫用力從他手裡掙脫開,轉身抱起俏俏,幽深的眸子裡充滿著憤怒:“你別在這裡痴心妄想了,什麼女婿,什麼首富,我早就和蕭旭離婚了,也早就已經離開了蕭家。”
“我和你已經斷絕了父女關係,以後你不要在別人面前說我是你的女兒,俏俏也不是你的外孫女。”
她婆婆還活著的時候,喬貴國為了錢,曾經去蕭家找過她一次。
當時是婆婆出面,給了他十萬塊錢,還讓他在斷絕書上籤了字,證明兩人以後再沒有任何關係。
喬貴國拿到錢之後,興高采烈的離開了蕭家,還保證再也不會來找喬沫的麻煩。
結果不出半個月,錢就花光了,他再次到蕭家找她的麻煩。
婆婆可以忍他第一次,但是不會忍他第二次,經過喬沫的同意後,就找人打斷了他一條腿,扔到了臭水溝裡,算是給他一個教訓。
喬貴國懷恨在心,但是又貪生怕死,因此再也沒敢再去找她一次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