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章 序言(第2頁)

 整個作案過程,要求進退有度,計劃周全縝密,能以最小的代價,換來最大的回報。

 第三、擁有持續作案的能力,具備較強的反偵察手段。

 俗話說上山容易下山難,能成功作案的犯罪分子數不勝數,但困難的是得手之後的全身而退。

 大多數的案犯,都栽在了事後的隱階段,完美的用自己的生命,驗證了什麼叫有命賺錢沒命花。

 第四、搞錢的能力強悍。

 這一點雖然受運氣和諸多客觀因素的影響,和案犯的作案時間、地點、下手目標有很大的關係。

 但對於普通的大眾來說,搞錢的數量,毫無疑問是最直觀的衡量標準。

 第五、擁有兇猛的火力。

 雖然武器是給人用的,而自古以來,衡量一個人能力的標準,武器肯定都是最次要的。

 我們的革命先輩,就曾經用最簡陋的武器,打跑了擁有飛機大炮的小日子,但對於悍匪來說,拎著水果刀去搶銀行,不管怎麼來看,也不如端著衝鋒槍來的強悍一些。

 在寫這本書的同時,本人的另外一部作品《不看美女和大腿、來看殺人和悍匪》也在同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