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8章 長勝輪大劫殺,悍匪翁泗亮(二)(第2頁)
只有掌握了詳細情報,才能確保萬無一失,要不然出去白跑一趟,費用高是一方面,萬一碰到自己搞不定的,那就賠了夫人又折兵了。
這種情況就導致有一部分人專門從事信息的收集和倒賣工作,像翁泗亮這種的緝私商人,大部分線索都是從這些線人手中買到的。
只要能賺錢的道,就會有人去幹,索尼偉天天在賭船上混,自然就找到了這樣的機會。
1995年的時候,索尼偉第一次成功賣出了一條香菸走私的情報,到手了三萬元人民幣,不過這距離他的目標卻差了很多,原本他是想賣20萬的。
但是索尼偉轉念一想,這畢竟是人生的第一單,而且是無本生意,只要把這條路子趟出來了,不愁以後賺不到錢。
接下來的一年裡,索尼偉一共賣出去了四條情報,都是大象走私船,賺了不少錢的同時,重要的是名聲一下就闖出來了。
這個圈子裡很快就都知道了索尼偉這個人,能力非常了得,一年的時間裡,就幹了四條大象,情報相當靠譜了。
翁泗亮自然也聽說了索尼偉的大名,這正是他需要的人才,所以馬上就通過各種關係,主動和索尼偉取得了聯繫。
索尼偉自從出名了之後,想找他合作的人非常多,不僅僅是翁泗亮一個,所以索尼偉立下了一條規矩,那就是想要合作的話,必須得先交一部分定金。
比如說這條大象的信息費價值五十萬元,那麼索尼偉起碼要收個十萬八萬的定金,等錢到手之後,他才會繼續是收集情報。
索尼偉這樣做,其實也是有一定道理的,因為走私的情報並不是一次性就能到手的,都是一條一條陸續過來的。
有時候今天決定出發,但可能因為種種原因,臨時又改變時間了,又或者本來定好的走這一條航線,但是出發之後,又臨時更改了線路,這些都是會經常發生的。
翁泗亮自從跟索尼偉合作之後,前前後後給了他二十多萬定金,索尼偉也為他提供了多次情報,但可惜的是這些情報都不夠準確,翁泗亮每次出動,都撲了個空,一條大象也沒抓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