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編 作品

第110章 那山那人那狗(第2頁)

 閒聊了一會之後,馬榮問道。 

 張旭沉吟了一下,這次回來他真沒打算寫什麼東西,不論是諜戰三部曲的最後一部,還是《七龍珠》接下來的劇情,他都沒準備這段時間寫出來。 

 不過看馬榮期待的眼神,他知道不寫點東西出來發表,實在說不過去。 

 從《解密》作為副刊發表到現在,接近兩年時間沒在《洪巖》雜誌上發表小說了。 

 作為自己家鄉的期刊,寫篇小說支持一下,也是應該的。 

 想到這裡,張旭開口說道:“我原本是打算在家裡好好休息一段時間,不過現在倒是有一個靈感。” 

 “有靈感好的,趕快動筆記下來,把靈感變成寫作的動力。” 

 馬榮高興的說道,“爭取在你去燕京之前,把小說寫出來,就在咱們《洪巖》發表。” 

 “你如果嫌家裡不清靜,咱們編輯部隨時歡迎你。” 

 說著,馬榮指著一張辦公桌道,“你看我們隨著都有一張辦公桌為寫稿的作家準備著。” 

 張旭順著馬榮指的方向看過去。 

 果然,有一張辦公桌空著,正是當年他來編輯部改稿時坐的那張。 

 “行,那我就到編輯部來寫,那樣能快點。” 

 張旭也不矯情,編輯部離家也近,來回用不了多長時間。 

 張旭的決定讓馬榮和在場的編輯們都感到非常高興。 

 說起來《洪巖》編輯部現在不缺稿子。 

 從1979年到現在復刊已經三年多,已經建立起比較穩定供稿的作家群體。 

 平時雜誌上刊登的稿子基本有保障。 

 可稿子與稿子有高下之分。 

 張旭出道至今,作品先後獲得全國優秀短篇小說獎和日笨芥川獎,作品質量是經得起檢驗的。 

 他的作品刊登在《洪巖》雜誌上,不僅能夠提升《洪巖》雜誌的知名度,也能給讀者帶來高質量的閱讀體驗。 

 “那就這麼定了,你隨時可以過來。”馬榮笑著說,“我們這裡的門永遠為你敞開。” 

 “我就沒把自己當外人!”張旭笑著答應了下來。 

 張家。 

 聽說張旭回來了,張嵐兩口子和張芳兩口子在廠子放假的時候,回家來看他。 

 “老三,大學都快畢業了,耍朋友沒?” 

 一見面,張嵐就問了一個大家關心的問題。 

 “還在早的很,慌撒子嘛。” 

 說起耍朋友,張旭現在真沒碰到心儀的對象。 

 在他看來,與其將就著找一個,不如隨緣,說不定哪天緣分到了,自然會碰到令自己心儀的對象。 

 “不早了,你都二十二了,我像你這麼大的時候,你大姐都三歲了。” 

 楊紅梅聽了張旭的話,連忙在邊上說道,“你是長子,要帶頭。你不耍朋友,張遠也沒著急耍。” 

 作為母親,楊紅梅比誰都關心自己兒子的婚姻。 

 這年頭,雖然婚姻法已經修改成男二十二歲,女二十歲才能結婚。 

 但老百姓真正遵守的並不多。 

 尤其是川省的農村,好多男女青年十七八歲就結婚了。 

 一個是長久以來的習俗,另一個就是川省的農村,尤其是交通不便,環境惡劣的山區,很多生了女孩的家庭,之所以早早的把女孩嫁出去。 

 圖的就是讓家裡少一個人的花銷,負擔能輕一些。 

 張旭插隊的武陵山區,這種情況比比皆是。 

 所以,在楊紅梅的觀念中,二十二歲已經是大齡青年了。 

 結婚都嫌晚,更別說連女朋友都沒耍。 

 她怎麼可能不著急。 

 張旭聽著母親的嘮叨,心裡雖然有些無奈,但也理解母親的擔憂。 

 他知道在家鄉,這個年紀確實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但他並不想讓自己的生活被傳統觀念所束縛。 

 “媽,我知道你擔心我,但現在的社會和以前不一樣了。 

 現在是自由戀愛,不是包辦婚姻。 

 我還沒碰見自己喜歡的,難道隨便在街上找一個結婚啊。再說,我想先在事業上有所成就,然後再考慮個人問題。”張旭耐心地向母親解釋。 

 “那也可以先找個女朋友耍起啊,又沒讓你耍起就結婚!” 

 想要做通楊紅梅思想工作,難度不是一兩點的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