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56章(第3頁)
“第三,不可賭博。”
“第四,不要喝任何的符水,在身上畫符也不可。”
“第五,你的身體除了你的夫君,不許任何人碰。尤其是穴道和竅。”
“第六,不許淫邪。恪守婦道。”
“第七,滴酒不沾。”
“第八,不許利用這行斂財,生活中不許沾黑財。給人看事,錢財隨緣。”
“第九,不許鬥法,盤道。”
“第十,不許騙人,騙財。
“十一,謹言慎行,不可違背師門。給人看事,其中事情要保守秘密,不可洩露。對這行的事情,不許出去胡言亂語,如若發現,逐出師門。這些你可能做到?”
我聽著這一條一條的,整個人都有些傻眼了。
說實話,一開始決定立堂子,是奔著讓日子過好去的。
師傅不讓用這行斂財,等於斷了財路。我該怎麼辦?
跪在那裡想了一會兒,心一橫,直接點頭同意了下來。
反正現在的日子也能過,就是苦而已!
“一切聽師傅的。”
大姨聽見我答應了下來,這才將杯子接過去,喝了一口。便遞給了任子凡。
“徒兒起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