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諸天 作品

第1772章 音樂傳奇,花落誰家(第2頁)

顯然論及對丁凌的瞭解程度,一些記者都可能不如美美。

記者聽完,笑道:

“看來你很喜歡、崇拜丁凌。”

“是的。”

美美落落大方,風光霽月,覺得這事沒什麼不能說的:

“我喜歡他的顏值、身材,更喜歡他的氣質、才華。若是有可能的話,我希望能做他的女朋友!”

這話一出,記者們目瞪口呆。

經紀人想要捂住美美的嘴,可惜已經來不及了,這已經被記者的攝像頭給錄進去了。

經紀人立刻要求記者刪了這段採訪。

表面上記者答應了。

回去後。

立刻就把相關新聞做了剪輯,傳給上司了。

這次新聞,肯定會轟動全世界。這可是美美跟世界級巨星丁凌的隔空互動啊!

罕見!

就意味著錢!

能賺錢的事情,怎麼可能不積極?

上司收到後,大喜,表示會給記者紅包後,就立刻把相關新聞發佈到了自家平臺上。

很快。

這新聞就在相關資源的刻意傾斜下,衝上了熱搜第一名。

被無數網友看到,或震驚、或動容、或怒罵,一時之間,熱議不斷。

而相關新聞,被上國網友轉發到了國內後。

國內網友譁然

“哈哈哈,連巨星美美都成了我們偶像的粉絲了!只能說,不愧是地表最強男人啊!”

“這個時代,我們真的太幸福了,竟然能見證到這麼多的奇蹟!!”

“上個世紀,以及本世紀初,很多天王巨星做不到的事情,讓丁凌給做到了。”

“是啊。丁凌真的做到了吊打全世界!不論是功夫,還是繪畫書法等等,都是做到了世界最頂尖,沒有之一!真的是天下無敵,寂寞如雪啊!”

“我要是能有丁凌一半,不,十分之一的實力,我覺得我都能碾壓同行,問鼎一方!”

“丁凌真的是太強了。這次音樂界來了一頭無人能敵的霸王龍啊。”

……

……

音樂界鼎沸。

本來活力滿滿的音樂界。

到了現在,不說死氣騰騰,但相對於原來,是真的差遠了。

想要再誕生音樂巨星?

不說絕對不可能。

但也絕對是難如登天!

而丁凌。

卻在這種貧瘠的土壤中,硬生生殺了出來,長成了一棵讓‘音樂界諸多前輩’都望塵莫及的參天大樹!!!

雖然只是十三首歌。

但每一首都是王炸。

都足以傳世。

這比很多隻有一首經典的老牌明星,不知道要優越多少倍。

而且過去的一些經典歌曲,放在丁凌的十三首歌曲面前,沒有一首歌能打的。

也正因此。

他才會被諸多歌曲界的人怒贊。

覺得丁凌是拯救歌壇的人物。

天王巨星都在各大論壇、相關平臺,轉發了丁凌的歌曲mv,並配文:

【非常吊的歌曲,足以寫進歷史!】

能讓天王巨星都如是感嘆。

可想而知丁凌歌曲的質量。

其他歌曲界的明星見天王巨星都這麼說了,也是紛紛轉發丁凌的歌曲,並配文:

【傳奇出現了!讓我們一起見證他的榮耀!】

……

丁凌的粉絲見此,更是跟過年似的,奔走相告,四處轉發。

南都市區本地人,更是與有榮焉,慨嘆不已:

“短短兩年時間,丁凌就在多個領域做到了行業最頂尖的位置,這種成就簡直無與倫比,讓人歎為觀止!真不知道丁凌在這個年紀到底是怎麼做到這一步的!太不可思議了!”

是的。

不止網友好奇。

現實中。

很多人都好奇。

……

明月集團。

總裁巴守福已經對拉攏丁凌不抱任何希望了。

他看著新聞,無力道:

“這個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天才的人物,這不符合現實邏輯!”

是啊。

多少人窮其一生,都只能碌碌無為。

多少人專心於一個行業,都無法達到巔峰。

但丁凌。

卻在這麼一個年紀,做到了無數人為之震撼、狂熱的成就。

丁凌已經成為了活著的傳奇。

他死後呢?

必定會留名青史!!

成為一個跟諸葛亮一般的傳說。

試問千年以後,後人會不會覺得是世人神話了丁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