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2章 音樂傳奇,花落誰家(第2頁)
顯然論及對丁凌的瞭解程度,一些記者都可能不如美美。
記者聽完,笑道:
“看來你很喜歡、崇拜丁凌。”
“是的。”
美美落落大方,風光霽月,覺得這事沒什麼不能說的:
“我喜歡他的顏值、身材,更喜歡他的氣質、才華。若是有可能的話,我希望能做他的女朋友!”
這話一出,記者們目瞪口呆。
經紀人想要捂住美美的嘴,可惜已經來不及了,這已經被記者的攝像頭給錄進去了。
經紀人立刻要求記者刪了這段採訪。
表面上記者答應了。
回去後。
立刻就把相關新聞做了剪輯,傳給上司了。
這次新聞,肯定會轟動全世界。這可是美美跟世界級巨星丁凌的隔空互動啊!
罕見!
就意味著錢!
能賺錢的事情,怎麼可能不積極?
上司收到後,大喜,表示會給記者紅包後,就立刻把相關新聞發佈到了自家平臺上。
很快。
這新聞就在相關資源的刻意傾斜下,衝上了熱搜第一名。
被無數網友看到,或震驚、或動容、或怒罵,一時之間,熱議不斷。
而相關新聞,被上國網友轉發到了國內後。
國內網友譁然
“哈哈哈,連巨星美美都成了我們偶像的粉絲了!只能說,不愧是地表最強男人啊!”
“這個時代,我們真的太幸福了,竟然能見證到這麼多的奇蹟!!”
“上個世紀,以及本世紀初,很多天王巨星做不到的事情,讓丁凌給做到了。”
“是啊。丁凌真的做到了吊打全世界!不論是功夫,還是繪畫書法等等,都是做到了世界最頂尖,沒有之一!真的是天下無敵,寂寞如雪啊!”
“我要是能有丁凌一半,不,十分之一的實力,我覺得我都能碾壓同行,問鼎一方!”
“丁凌真的是太強了。這次音樂界來了一頭無人能敵的霸王龍啊。”
……
……
音樂界鼎沸。
本來活力滿滿的音樂界。
到了現在,不說死氣騰騰,但相對於原來,是真的差遠了。
想要再誕生音樂巨星?
不說絕對不可能。
但也絕對是難如登天!
而丁凌。
卻在這種貧瘠的土壤中,硬生生殺了出來,長成了一棵讓‘音樂界諸多前輩’都望塵莫及的參天大樹!!!
雖然只是十三首歌。
但每一首都是王炸。
都足以傳世。
這比很多隻有一首經典的老牌明星,不知道要優越多少倍。
而且過去的一些經典歌曲,放在丁凌的十三首歌曲面前,沒有一首歌能打的。
也正因此。
他才會被諸多歌曲界的人怒贊。
覺得丁凌是拯救歌壇的人物。
天王巨星都在各大論壇、相關平臺,轉發了丁凌的歌曲mv,並配文:
【非常吊的歌曲,足以寫進歷史!】
能讓天王巨星都如是感嘆。
可想而知丁凌歌曲的質量。
其他歌曲界的明星見天王巨星都這麼說了,也是紛紛轉發丁凌的歌曲,並配文:
【傳奇出現了!讓我們一起見證他的榮耀!】
……
丁凌的粉絲見此,更是跟過年似的,奔走相告,四處轉發。
南都市區本地人,更是與有榮焉,慨嘆不已:
“短短兩年時間,丁凌就在多個領域做到了行業最頂尖的位置,這種成就簡直無與倫比,讓人歎為觀止!真不知道丁凌在這個年紀到底是怎麼做到這一步的!太不可思議了!”
是的。
不止網友好奇。
現實中。
很多人都好奇。
……
明月集團。
總裁巴守福已經對拉攏丁凌不抱任何希望了。
他看著新聞,無力道:
“這個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天才的人物,這不符合現實邏輯!”
是啊。
多少人窮其一生,都只能碌碌無為。
多少人專心於一個行業,都無法達到巔峰。
但丁凌。
卻在這麼一個年紀,做到了無數人為之震撼、狂熱的成就。
丁凌已經成為了活著的傳奇。
他死後呢?
必定會留名青史!!
成為一個跟諸葛亮一般的傳說。
試問千年以後,後人會不會覺得是世人神話了丁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