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70章(第2頁)
林衛國跟著再次到了鄉政府,把漁船的編號登記上,這船所有權就是他的了。
在鄉政府的時候,也看到了其他來買船的人。
那艘大船是鄉里這邊的人買下的,3個人合夥。
這時候合夥買船的人不少,一個是大船的價格在那呢,再者大船出海也需要人手。
大家合夥買,既能節省資金,又能有出海的人手,就是收穫要平分。
但是總的來說還是划算的,畢竟有了大船就能去的遠一些,魚獲多不說,拉的還多。
剩下兩艘和他一樣大的,也有了買主,當聽到已經有一艘賣出去,船主已經去挑船了,兩人也急了,交了錢,拿上票就往碼頭跑。
大船的船老大倒是不急,就那一艘,想換都換不了。
林衛國也是走了何書記的路子,到的又早,這算是第一個挑中了一艘好船。
登記完後,何書記笑著說道:“親家要開船回村裡嗎?”
林衛國搖搖頭:“下午吧,我先去看看二鳳,早上忙著船的事,也沒顧得上去看。”
何書記:“那中午等我,咱倆再喝點。”
林衛國笑著點點頭:“親家你快上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