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100章(第2頁)
其實她不知道,這是大名鼎鼎的萬寶路,這個時候在國內,拿出來就能賣掉,還特別好賣,當然,得到城市裡。
都拆開後,林彩蝶也歸納了一些要留下的。
那些布肯定留下,自己正缺衣服穿呢,家裡人也缺,正好做兩身。
電子錶,林彩蝶是按照家裡的人口留的,父母、大姐、二姐、小弟、小阿明和二姐家孩子,她都預留了。
剩下的肯定是找個機會賣出去了,這東西又沒啥大用,放100年也不值錢的東西。
塑料涼鞋,就是女人孩子能穿,家裡人每人一雙是必須的。
雨衣,這個本來就厚,一麻袋才裝了6件,那就都留下。
錄音帶,她認識的人中就二姐家有錄音機,回頭給她拿幾盒,剩下的肯定也是賣。
至於成衣肯定是全賣了,那些煙回頭看林衛國抽嗎,不抽也都賣了。
還有那些留完剩下的貨,肯定也是全賣掉的結果。
但是這東西要是給自己家人,該怎麼給呢,怎麼也得有個說辭。
總不能說我在海邊上站著,它就飄過來了吧。
所以還不能一下就給了。
忽然,林彩蝶看著這些箱子和麻袋,若有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