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第3頁)

 那個時候,漁場的價值才真正體現出來。

 鄭海英聽了林彩蝶的話,想了下後走到父母身邊商量了。

 林彩蝶則是直接走上前,到了桌子旁邊直接詢問具體的承包事項了。

 自己問過後,才真正瞭解了一些細則,可以說,這次也算是林彩蝶的一個機會。

 原來之所以在前海村搞承包,其實也是省農業廳、省水利廳和科技廳聯手搞的一個試點。

 不僅僅是在峽灣地區,還有其他市也有海域再搞。

 而之所以直接開始承包也是因為在國營漁場直接實行新試點,會影響漁場的收入。

 這種國營漁場都關係著很多漁民的生活,不好大動干戈。

 而試點就是可以選擇農業廳提供的專屬魚苗搞專屬養殖。

 這裡還有一個不同,就是如果參與到部分海魚的人工育苗研究中,還能再給予支持。

 比如你選擇第二種承包方式,正常每年是要交500元的承包費,以及每月定向收購1000斤漁獲的。

 但是參與了育苗工作,就可以免去漁獲的定向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