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227章(第2頁)
這是得表揚的,不然這工作在上級領導面前沒打開,多尷尬。
林彩蝶搖頭:“沒有,我對象是軍人,就是告訴我要支持國家建設。”
她也是會說話的人。
縣裡領導一聽就更高興了:“到底是人民子弟兵,那行,你簽了合同就行,第一個籤合同的第一個挑漁場。”
林彩蝶直接就同意了。
挑漁場也有講究,水溫最恆定、風浪最小,好管理等等。
林彩蝶雖然沒做過漁場,但是上輩子在這生活了一輩子,那塊好自然是心裡有數。
“我要這塊吧。”
她指著圖紙上標著“甲三”的一塊區域說道。
“好,我寫到合同上。”縣裡人員高興的把漁場編號寫到合同上,。
然後抬頭問:“同志,你承包多少年?”
林彩蝶:“50年。”
這個一說,這縣裡的領導都吃驚了。
雖然他也希望都承包出去,但是真沒想到有承包50年的。
其實這也是時代眼光的侷限性,他們都是水利局的,對於社會的發展沒有預見性。
不過聽說林彩蝶承包50年,還是很高興的,然後在合同上寫了,也和林彩蝶說了,承包費的等比例上漲的事。
林彩蝶表示知道,這個等比例上漲也比那種再籤划算。
等都寫好了,又把漁場分佈圖放在合同上,用曲別針別在一起。
這合同一式兩份,這位工作人員就讓林彩蝶簽名。
林彩蝶簽了名字,然後到會計那先交了明年的500塊,然後笑著把合同收起。
這塊漁場未來50年的經營使用權就歸他了。
看到林彩蝶簽了,鄭海英和父母也過來,然後也開始籤合同。
林彩蝶沒走,她還在等著,看看4塊漁場最後能簽出去幾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