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作品
第43章
因為顧靈希不是警察,他沒辦法把卷宗拿給她看,就只能把簡單的案件經過說給她聽。這些在報紙都能找到。八年前,這個案子鬧得沸沸揚揚,上了十幾天的報紙頭版頭條,警方抓到兇手,後又因為證據不足,將人放了。
那段時間,警方名聲幾乎被市民掛在嘴邊,出口就是“警方無能”,“警察只會浪費納稅人的錢”等等。
聽到有嫌疑人,顧靈希試探問,“你們想讓我算出兇器的下落?”
“對!”沈興博點頭。
“沈督察,這案子是發生在八年前?不是八天前。那兇器肯定早就被兇手毀掉了。我上哪去找?”想到那是鐵器,不是那麼容易毀掉,顧靈希又改了話鋒,“就算我能算出來,那兇器上面的指紋和血跡也早已被他擦拭乾淨了吧?”
沈興博卻是信心滿滿,“以前的技術沒法從精液中提取出dna,現在可以了。但是精液只能證明兩人發生性關係,卻沒法證明他殺了人,如果找到兇器,與死者刀傷做對比,證物鏈就算完整。”
顧靈希其實沒怎麼聽明白,“既然可以證明兩人發生關係?為什麼不能強姦罪告他?”
“她身上沒有撕裂傷,估計當時兇手是拿刀逼她就範。”沈興博嘆了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