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晉伐齊鞍地之戰(6)(第3頁)
郤克在中軍帥帳裡會見了國佐,重新提了那三個條件。
對郤克來講,前兩個算是為公,那最後一個是為私。堂堂晉國執政大臣,怎麼能夠忍受一個娘們的侮辱,這個仇今天是必報不可的。
三個條件,第一個是兩項具體內容,一項是齊國今後服從晉國的領導。
這一項,國佐立即答應了,反正對你晉國咱齊國暫時硬不起,那便服軟就是。
另一項是歸還前期從魯國和衛國侵佔的土地。這個國佐代表齊國也答應了,這是當然。
此次鞍之戰,魯衛兩國也參戰了,而且,戰役的直接原因就是因為齊國侵佔他國的土地,魯國衛國向晉國求援,這才導致的鞍之戰。
第一個條件,郤克得到了滿足,魯國和衛國都很滿意,齊國也願意。順利談成。
第二個條件是齊國境內的田壠必須全部改為東西方向。
這又是幾個意思?
原來,晉國地處齊國之西,如果齊國境內的田壠從原來的以南北向為主,改為東西向,那就意味著田間的道路主要的也要轉為東西向為主。
當時可沒有什麼高速公路一級公路鐵路什麼的,除了田間道路外,其他的便是馬路。
這一次,晉國召集了北狄、魯、衛等國討伐齊國,當戰車進入齊境時發現齊國的道路基本是南北向的,這樣一來便對自西而東進的晉軍造成了一定的麻煩。
郤克的意思很顯然,你齊國既然歸順我晉國,那今後就允許晉國的戰車很輕易進入齊國境內。
說得再幹脆一點,那就是你齊國如果再不聽話,那咱晉國就會隨時討伐你教訓你。
為了教訓你更加方便,所以你們得將道路重新修築一下,修成東西向。
這樣的條約,用我們熟悉的話來講,那當然是不平等條約了。
國佐當然不肯答應,這是喪權辱國的條約。
國佐不能答應的還有第三條,把齊頃公母親蕭桐叔子送到晉國為人質。
這是國君的底線,國君是一位至孝之子,誰拿他母親來做文章,他便會不顧一切跟你死磕到底。
但郤克提出了三個條件,按照買賣雙方價格談判的基本套路,最多免除一個。
要郤克免除兩個,這個難度係數不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