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簽約耐克,獨立品牌—華夏之光(第2頁)
方源看了一下文件封面的幾個大字後,翻開這份詳細介紹“華夏之光”的文件。
很快他就意識到。
這並不是耐克隨便給取的名字。
華夏,那是方源的故鄉。
之光則是更簡單了,在方源進入nba之後,他被米國球迷們多次譽為華夏的光芒。
“方,你應該清楚!”
愛德華茲看著有些蠢蠢欲動的方源,臉上的笑容逐漸燦爛:“在耐克公司歷史上,僅僅有邁克爾-喬丹擁有自己的獨立品牌。”
“除此之外不論是勒布朗-詹姆斯,還是科比-布萊恩特,他們都沒有獨立品牌!”
似乎是想到了什麼,愛德華茲繼續說道:“並且我們為你開出的條件比邁克爾-喬丹還要豐富!”
“除了我們每年要給你1000萬米元的代言合同之外,你將會享有華夏之光品牌百分之60的分成收益!”
換句話來說:
即便是“華夏之光”系列的品牌銷售慘淡,方源每一年都可以從耐克公司拿走1000萬米元的代言合同。
“我可以與貴公司完成簽約!”
方源不慌不忙地看向愛德華茲,並說出了自己的要求:“首先,我希望的是自己能夠在球鞋的設計上,有一定的話語權。”
“比如除了籃球鞋之外,你們還要創造一些實用的板鞋和運動鞋。”
wtf!
聽到方源的比如,愛德華茲有些無奈。
你一個打籃球的還要出運動鞋和板鞋?
你真的沒有在開玩笑嗎?
但不得不說的是,方源這個想法確實非常的大膽!
當然這也從側面看出了他對自己在銷售方面的自信。
“這些都不是問題!”
猶豫了片刻之後,愛德華茲還是保證道:“這是你自己的品牌,我們會盡最大的努力去滿足你的要求!”
“除了這些之外,我希望華夏之光系列能夠擁有子品牌!”
方源繼續提出自己的要求:“而且,我希望我的子品牌能夠擁有自己的代言人。”
“這些都不是問題!”
緊跟著,方源又聊了一些關於球鞋銷售的問題,並指定了他的家鄉華夏為發行的銷售地之後,這才簽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