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閒暇 作品

第230章 不平等合同(第3頁)

 最重要的是,把解約的主動權握在自己手裡。

 主動權不在劇組手裡,卻在胡霄霄的手裡,這樣的條件,說得上很苛刻了。但鄭平信實在太滿意胡霄霄的演技,一咬牙,答應了這份不平等合同。

 胡霄霄見鄭平信如此爽快,笑道:“鄭導做事大方,我也大方,片酬的事,你就隨便給,如果現在手頭緊,等片子上映後賺到錢再付不遲。”

 這對貧窮的鄭平信來說,簡直是意外的驚喜,他馬上說道:“這一條也加入合同裡。”

 “可以。”

 鄭平信生怕這麼好的合作對象飛了,趕緊去把合同打印出來。

 馬成友才出去一會兒,回來發現鄭平信都要跟胡霄霄籤合同了,驚訝他們的效率。

 他過來把鄭平信打印出來的合同看了一遍,看得他要罵人,“你是不是有毛病?給胡霄霄開這麼高的片酬,卻又這不能幹,那也不能幹的,你是請了一個演員,還是請了一個祖宗?”

 “你才是有毛病,人家都做出這麼大的犧牲,我們做人當然也要公道。”胡霄霄能體諒劇組沒錢,同意等影片上映了才拿片酬,如此厚道,他把片酬多給一點不是很公平嗎?

 而且,他有一種預感,這一次的票房一定不會撲街!一定能賺錢!

 鄭平信把合約拿過來,仔細檢查有沒有遺漏。

 “這也叫犧牲,不脫就算了,連跟她親熱一下都不行?”馬成友對合約非常不滿,給錢這麼多,還不肯脫,唯一的親熱戲也要刪掉,那票房怎麼搞?他的投資豈不是都打水漂了?

 要按他的想法,胡霄霄第一次拍電影,就要大尺度,才夠噱頭,夠吸引觀眾去買票。

 馬成友強烈反對這個合同,“你不要被胡霄霄在電視圈的名氣弄糊塗了,電視拍得好,不一定電影拍得好,多少電視圈大咖到了電影圈,撲街到沒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