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民俗小說小吳 作品

第44章 冥婚(第2頁)

 最近,網上流傳著一張兩名死者身著清朝服飾結婚的照片(這裡要澄清一下,這張照片並非真正的冥婚照片)。這樣的場景正是我們所說的"搭骨屍"儀式,它展現了一種特殊的喪葬習俗和婚姻觀念。

 這種風俗實在是太過奇特和詭異了,讓人不禁毛骨悚然。相親時將兩人的牌位放在椅子上,前方立著一面小旗子,這似乎是一種超自然的方式來判斷雙方是否相互認可。而古代則採用雙方牌位拜堂的方式,後來逐漸演變為使用照片拜堂,但始終存在一個"起棺合葬"的過程,令人心生畏懼。更令人震驚的是,照片中的兩人竟然都是活人!這種行為無疑是對人類尊嚴的踐踏,同時也揭示了人性的醜惡與黑暗。

 更為可怕的是,這種習俗在近代甚至現代依然存在,並引發了許多犯罪事件。其中包括盜竊女屍、謀殺後販賣女屍以及殺害女性並將其出售給他人作為陰妻等惡劣行徑。這些罪行不僅違背了倫理道德,更是對法律的公然挑釁,嚴重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權利。面對這樣的現實,我們應該堅決反對和譴責這種不人道的行為,加強法律監管力度,保護每一個人的生命安全和尊嚴。

 冥婚,從字面上理解,就是生者和死者之間的婚姻,或者是兩個已經去世的人之間的婚姻。關於冥婚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周禮》,當時被稱為"遷葬",意思是對於成年後喪偶或未婚而死的人,在死後將他們嫁娶給他人。這種習俗在《周禮》中實際上是被禁止的,但它是否被上層主流文化所接受還不確定。我們可以從曹操將他年幼夭折的兒子曹衝與甄氏家族死去的女子合葬的例子中看出一些端倪。這個故事表明了冥婚這一習俗可能並不被當時的主流社會所完全認可。當曹操的幼子曹衝不幸夭折後,曹操非常悲痛,並希望將他與甄氏家族的早逝女兒合葬。然而,司空掾邴原卻拒絕了這個請求,表示"嫁殤,非禮也",即冥婚不符合禮教。由此可見,冥婚雖然存在於古代社會,但它並非得到廣泛認可的正統行為。同時,我們也能感受到

曹操對兒子的深情以及他試圖通過冥婚來寄託哀思的心理。這些細節反映出冥婚在古代社會中的複雜地位,既有其存在的一面,又受到一定程度的質疑和限制。

 關於女方是亡者的情況,可以追溯到女厲信仰——人們認為未婚女子死後無人供奉,會變成厲鬼,因此必須給她們配陰婚。這種習俗在江浙地區以及臺灣一帶尤為盛行,被稱為“娶神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