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血戰
宋朝的兵制講究“守內御外”、“居重馭輕”、“內外相制”等等,其中最麻煩的一條叫做“更戍法”此律為防止將帥坐大,擁兵自重。
可同樣也導致將不知兵,兵不識將的局面。
地方上廂軍的軍隊,每年都會被打亂。
不時更會讓北邊的士兵南屯,南邊的出戍北面。
而為了防止賊寇等等緣由,又會在縣城中駐紮軍營。
華陰縣四五百土兵就是如此,平日駐紮縣城北面,號曰壯城軍。
這支部隊,最早就是知縣老頭,上任撈金組織的工兵隊。
最主要不是負責安全問題,而是修補城牆,疏通河道定期維護等等。
本來該設縣尉司統轄。
不過,知縣李老頭情況稍微特殊一點,縣尉都沒有立,哪裡又會有縣尉司?
李吉之前,則是張,趙兩個都頭分管。
張趙兩都頭戰死之後,已經沒了,不得不交給李吉代執幾天。
李老頭的想法是一切等到華州城借調來的強援來,滅了少華山賊頭再說。
知縣老頭就從沒想過給李吉升職。
畢竟,都頭撐死也就是個吏。
而縣尉那可就是正兒八經的官職。
從八品的官。
須得上報朝廷。
這種肥肉怎麼可能便宜外人,而且李老頭也不方便做主,得賀知州那頭定調。
是以。
在前天的時候,李吉表現出自己的一些想法,就被知縣老頭狠狠訓斥一頓。
考慮賊寇問題,李吉的打算是組建一支基層武裝力量——弓兵隊。
以獵戶為根基,培養兩個弓兵隊伍,然後兩隊加起來設立八十人的編制。
如果此事完成的話。
那麼。
李吉這個步兵都頭就不是知縣老頭一句話就可以輕易撤下的。
畢竟從來都是槍桿子裡面出政策,誰握槍,誰就有話語權。
而眼下賊首破城的局面,李吉最能依靠的就是之前一起喝酒吃肉,包括王二虎在內的十來號獵戶兄弟。
這批次的人馬本是他拿來構建自家班底,現在不得不給用上。
“兄弟們,搶佔高地,上刑臺,房屋高牆,聽我號令齊射他們!其他的大小差人兄弟,守住刑場四面,退了敵兵知縣老爺重重有賞。壯城軍馬上就到,大家堅持片刻。”
李吉爬上牆頭高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