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二章 正經人,誰用這種東西
“人家是誰不重要,我就是想買哥哥的那首歌。”
電話裡的司聆說道。
正在享受服務的李高面色僵硬了一下,如果不是電話裡的女人聲音太好聽,他直接就得把電話給掛了。
“不好意思了美女,那首歌不賣。”
“可是人家想聽嘛,江城的歌已經火爆全網了,但我還是覺得哥哥的原唱更好聽。”
“你真是這麼覺得的?”
讓李高賣歌是不可能的,但是聽到美女的誇獎,李高很上頭。
司聆說道:“當然是真的,我就想買回來自己聽,反正我也不會唱歌。”
“你買回去自己聽?”李高提高了聲音問道。
司聆:“對呀。”
“你確定嗎?”
“我當然確定!”
“這......賣給你也可以,但你要跟我籤協議,這首歌你只允許自己聽,不能用作其他商業用途。”
李高思考過後說道。
這首歌怎麼來的?他非常清楚,就是抄襲江城的。
所以這首歌如果不賣的話,不作為商業用途,雖然違法,但並不嚴重。
可如果用作商業用途,那問題就大了,賠償能賠死。
而且再加上造謠和其他罪,問題就更大了。
電話那頭的司聆,馬上答應:“當然可以籤協議,難道哥哥還怕我騙你嗎,我買回來就是自己聽的!”
…
李高的歌被司聆買走了。
下午便交易完成,司聆給李高打過去了錢。
第二天江城帶著從李高那裡買來的歌,還有合同直接找到了李高。
李高看到江城的時候,再加上他手裡的合同,臉色瞬間變得煞白。
因為他知道這是江城設的一個套。
可就算知道是個套,他也沒辦法,畢竟他已經收了錢,而且上面還有他籤的字、畫的手印。
最後李高只能屈服,問江城想怎麼樣。
江城讓他把被人收買造謠的事情捅出來,李高哭了。
因為他造謠的事情也是簽了協議的,抖出來要賠錢。
當江城帶來了律師,律師告訴他,違法的協議在法律上是不被認可的。
也就是說他把事情捅出來,違反了之前的協議也沒事。
有了律師保證李高這才放心。
他現在非常後悔,自己為什麼當時就頭腦發熱,被那女的給矇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