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風習習 作品
第111章 為你賣命,或者不要命(第3頁)
黃小鈴等人激動得尖叫,議論紛紛。
“我家就希望住在鎮上。城郊的房子到底不方便。”
“我家在黃家村,離鎮上遠。估
摸著家人不願意來鎮上呢。不過不要緊,我一個人住便是。他們趕集什麼的,臨時落落腳。”
“鎮上有宅子,那我就把兒子送到杜傢俬學去。將來說不準能光宗耀祖!”
“去做事吧。宅子都置好了,屋裡的傢俱我也添了些。傍晚酒肆關門前,來我房間拿地契。”盛宇卿微笑著:“但有一點,從此後,你們就是葉家的僕人,你們的一生,也只能為葉春花勞務。想清楚的,再上樓來簽字畫押。”
家僕,丫鬟,二者與奴隸不同。奴隸沒有人身自由,不受國法保護,他們的生死全憑主人做主。但僕人,雖是良民,但仍要籤賣身契約,只是條件稍寬鬆,必須為其勞務。
被盛宇卿拉上樓後,葉春花才憤而質問:“為什麼給他們準備賣身契約?那是不平等的。”
盛宇卿沒有開腔,儀態翩翩地端坐在椅子上,好整以暇地給自己沏了杯茶。
“你怎麼不說話?心虛了?”葉春花腦袋有點疼:前面還感動得要命,他把什麼都做好了,她只要數數銀子就行。結果才感動了一會兒,他就給她弄出些奴隸來。
“喝茶,媳婦。”盛宇卿遞上茶盞。
“喝毛線啊喝。”葉春花氣道:“我不想手上拽著把賣身契約,讓別人為我賣命。”
“他們自當為你賣命。因為他們知道烈酒是如何做出來的。”盛宇卿見葉春花不接茶,便把茶杯收了回來,放在桌上:“我,不可能因為平等或者不平等的論調,讓他們壞了我的整個計劃。”
“他們可以自行選擇,為你賣命,或者,不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