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笑面縣尊(第3頁)

好在,這次的搏熊事件經得住查驗,村漢們的證詞足以抵消他的特殊。

接近下午時,熊屍早已被處理好了,鄭縣令才姍姍來遲的送來兩份文書。

其中一份給周元,證明他為樂吉縣搏殺過一頭熊;一份給橋西村的漢子們,證明他們協同出力。

縣中衙役送來了賞賜,分過之後周元得五百錢,橋西漢子每人五十錢。

重頭是熊屍的收購費,這次鄭縣令沒有分那麼細,財務分成了四份給予了周元、橋西漢子、差役、其他村漢。

由於人數不同,大家分的錢也不同。

周元手中是一小塊金餅子,差役每人二百錢,橋西漢子每人六十錢,其他村漢每人只有二十錢。

這種分配模式雖然讓周元獲得了最大的利益,卻也讓他成了鶴立雞群的有錢人。

為了打破這種財富上的極端差距,周元主動開口道。

“縣尊大人,我就要歸營了,拿著這些財物也沒地方用。

在下想求購一些滋補之藥,用於強壯體魄,還請縣尊成全。”

“哦,倒是個知上進的,你我相遇便是有緣,索性成全了你。”

“這是我臨江鄭氏的靈參丸,最善滋補養身。

你有金餅一塊、錢五百,我本只能給你五顆,但你為本縣除害,我便再加一顆,資你習武。”

“多謝縣尊,今日之恩橋西周元永世不忘。”

鄭縣尊會說漂亮話,周元也不差,索性都挑好的說,顯得一個知遇、一個知恩。

眾村漢看到此景還以為鄭縣令多欣賞周元,十分奇怪這麼好的縣尊,為什麼不招攬這麼好的後生。

一直到臨走時,橋西村的漢子們還遺憾連連。

“石頭,鄭縣尊如此看好你,你咋不順勢留下,你要做了縣中差吏,鄉親們都能沾光。”

“我留不下,也不能留。”

另一邊,鄭縣令的隨從也問了類似的問題,敢搏熊的漢子不多見,為什麼不留下當差。

“那少年既有幾分勇武膽氣,合該為我大魏徵戰。

我若留他,職小生怨、職大生間,何職可配少年意氣。”